李莲花连连摇头,“不熟、不熟,只是凭看相而言……”
方多病嗤之以鼻,“既然是你看的相,那定是错得不能再错了。”
两人一边闲扯,一边细看尸体。李莲花以手帕轻轻拾起血泊中的那只蛾子,方多病却拾起了那支小小的金簪,“这是什么玩意儿?饕餮?”
李莲花将蛾子轻轻放入草丛,回过身来,一同细看那金簪,“这个……饕餮,真的是很罕见的图案,只有青铜铸具喜欢用这种恶兽的纹样,用在金簪上寓意必定奇怪至极……还有这粒珠子,你见过饕餮口里含珍珠吗?”
方多病凉凉地瞟了李莲花一眼,“不幸本公子小时书虽读得不多,但也知道饕餮口中含的是人头……”话说了一半,他突地微微一震,“这珠子是代替了一颗人头?”
“我想……大概是……”李莲花皱眉看着方多病手中的金簪,“这东西古怪得很,我看你还是找个地方把它收了,万一其中有什么杀人割肉挖眼睛的鬼,晚上爬了出来,岂非恐怖至极?”
方多病将金簪高高提起,“这东西虽然稀奇古怪,却是价值不菲,绝对不是彩华楼之物,我看要么是凶手的,要么是这个死人的。”他笑得很开心,像丝毫不怕鬼,“我想这种古怪的东西,在金器行里想必很有名,是既有故事,又容易找的。”
李莲花钦佩地看着他,赞道:“你真是聪明至极,那个……我对金器不熟……”
方多病笑得越发狂妄,“哈哈哈,这件事包在我身上。方大少对什么不熟,就是对金器最熟,哈哈哈……”
李莲花叹了口气,喃喃地道:“但当要你请客的时候,你却未必肯说和它很熟。”
之后彩华楼封楼歇业,方多病和李莲花被安排在彩华楼最好的房间里休息。方多病不久已和城中各家金器铺掌柜、老板约好明日午时翠莹居见面。
夜里,明月当空,皎亮异常。
方多病刚刚吃过晚饭,吃下了他平生最满意的一只大虾。那虾全身透明,比寻常所见几乎大了五倍,彩华楼的厨子将它剥壳挑去背线,冰镇之后,佐以小葱、蒜蓉、辣椒末、橙肉和少许不知名的酱汁下酒,生吃。那滋味真是令他满意至极,若不是凭空出了件命案,他定会对彩华楼印象好极。
李莲花正在洗澡,水声不住响着。方多病有时候想不通,同样是男人,为什么李莲花洗个澡就要洗这么久?记得几年前他还闯进过他澡房一次,想看清楚李莲花是不是女扮男装?可惜李莲花货真价实是个男人,非但是个男人,而且还是那种浑身上下有许多伤疤的那种很男人的男人。
“春风拂柳小桃园,谁家红妆在花中间……”方多病哼着不知哪里听来的小调,躺在床上跷着二郎腿。李莲花的房间本安排在隔壁,可怜死莲花怕鬼成性,定要和他同住,幸好彩华楼的厢房既宽敞又华丽,加摆一张小床不成问题,否则——哼哼!
嗒的一声轻响,方多病蓦然坐起,看向左边——左边传来的声音。
他的左边并没有什么,梳妆台一个,墙上挂有铜镜一个,梳妆台下黄铜脸盆一个,椅子一张,并没有什么会发出嗒的一声响的东西。方多病诧异地看着那梳妆台。那台上空空如也,并没有什么东西。今夜住的不是女客,女子梳妆的器具掌柜的都收了起来,更没有什么好看的。他看了半天,不得甚解,躺下身去继续哼那小调,“那个红菱唇啊手纤纤……”
嗒的又一声轻响,方多病整个人跳了起来。这不是什么风吹草动天然的声音,更不是什么机簧暗器转动的声音,这声音两次发出的地点不变,但强弱有别,就如是一个人——是一个人用手轻轻摸了摸梳妆台上什么东西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