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初景走近两步,借着微弱的月光,低头看见一张面目全非的脸庞。
地上这个人似乎昏迷着,身上凡是露出来的皮肤,全都遍布可怕的瘢痕,有的像是才伤不久,还是鲜红的,皮肉上是挨挨挤挤的水泡,看起来十分可怖。
“倒像是从火场里逃出来的。”陆初景自言自语。“就真的这么巧,刚从起火的别墅里出来,这人立马被我给碰上了?”
第二章两颗小尖牙
陆初景蹲下去仔细看,一只手按在那人胸口上。
“醒醒。”他屈起两根手指,敲门似的在对方胸口扣了两下。“你有事吗?”
昏迷的人似乎听见了,眼睑抖动,挣扎着想要张开。他脸上的烧伤非常严重,看到皮肤下的肌肉牵扯便觉疼痛。
即使如此,他仍旧张开嘴唇,极力从喉咙里挤出微弱的声音:“……”
字音模糊,即便以陆初景非人的听力,也只听见气流冲出嘴唇时的簌簌声。
他见不得这样的场景,觉得形容凄惨。于是伸出一只手,把那张烧伤的脸挡住,这才觉得舒服一点。
没那么丑得渗人了。
这时,那人终于睁开了眼睛。
盛夏时节,月亮看起来离地面很近,清泠泠的月光仿佛银色潮汐,温柔地扑打在身上。就着月色,陆初景觉得自己从那双眼睛里看到了幽深的蓝,像是深海孕育的宝石。
那个人自下而上,轻轻地瞥了一眼陆初景,不知是不是受伤太重的缘故,眼神十分涣散,因而透出几分可怜相,跟小动物似的。
陆初景:“……”
他瞬时感觉心脏“砰”地一下——虽然实事求是地说,他的心脏已经不会跳动了。
陆初景这人吧,有个不大不小的毛病,平时喜欢招猫逗狗。
这不是什么沾花惹草的委婉说法,得纯粹从字面意思上去理解:他挺喜欢那种毛茸茸的小动物。
可惜因为是吸血鬼,没有体温,浑身冷冰冰的,又兼动物们比较敏锐,像是能察觉到他身为猎食者的凶悍一般,怎么都不愿意靠近他。
偶尔路遇流浪猫狗,陆初景有心摸两把,然而隔着四五米,不管是什么品种的猫狗,统统夹起尾巴掉头就跑,毛爪爪都快抡出残影了。
俗话说得好:人呢都犯贱,越是得不到的越是想着。
陆初景这些年企图靠近小动物怎么说也有个千八百回了,就没一次能成功。这会儿忽然有个人用小动物般的眼神瞄他一眼,虽然不毛茸茸,可那眼神一样让人心肝乱颤。
陆初景颤了一会儿,就思索起来。
别墅起火和这个人身上的烧伤应当有联系,这片巷子离别墅区不远,而且因为即将拆迁,并没有住人,平时走小巷的行人也不多。假如从起火别墅里逃出来,又不想被别人发现,暂时藏在这里确实是很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