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伸出粗壮的胳膊。柳叶刀一拉,血便涌出来,溅到镜子上。
布朗热先生打发走了他的雇工,叫他安下心来,既然他的愿望已经得到满足。
“他的愿望倒是使我有机会结识你。”
布朗热先生对夏尔说这句话的时候注视着爱玛。
然后,他在桌子角上放三法郎,漫不经心地欠欠身子,就走了。
不一会儿,他就到了河对岸(这是他返回拉于谢特的必经之路),爱玛目送他在草原的白杨树下走着,步子渐渐放慢,就像在想什么心事。
“她非常可爱!”布朗热自言自语道,“这位医生太太非常可爱!雪白的牙齿,乌黑的眼睛,娇小的脚,身材赶得上巴黎女子。乖乖,从什么地方冒出了这样一个女子?那个笨小子从哪儿把她搞来的?”
罗多尔夫·布朗热先生现年三十四岁,性情粗暴,聪明机敏,交了许多女人,是风月场中的老手。他觉得爱玛长得俊俏,就禁不住想她,也想她的丈夫。
“我觉得他是笨蛋一个。她看来已对他感到厌倦。瞧他指甲脏兮兮的,胡子拉碴,准三天没刮。他成天在外头东奔西跑治病,而她待在家里补袜子。那该有多无聊!一定盼望住到城里去,天天晚上跳波尔卡舞!这娇小的女子真可怜!她准眼巴巴渴望爱情,就像案板上的鱼儿渴望水一样!三句调情的话,她准会深深爱上你,我敢肯定!一定温柔!迷人!……是的,不过事后如何甩掉呢?”
想望中的快乐遇到了障碍,他不由得想起自己的情妇,两下比较起来。他的情妇是他供养的一个卢昂女戏子。一想到记忆中她那副模样,他就觉得腻味。
“啊!包法利夫人比她漂亮多了,”他想道,“尤其娇嫩得多。维尔吉妮显然开始发胖啦。她那样令人生厌,玩也玩得没味儿,而且吃长臂虾吃成了瘾!”
田野里见不到人,罗多尔夫只听到杂草拂拭皮鞋有节奏的沙沙声,还有躲藏在远处荞麦地里蟋蟀的鸣叫。他眼前浮现出爱玛的倩影,仍是刚才见到的装束,但他把她脱得精光。
“啊!我一定要把她弄到手!”他叫起来,抡起手杖敲碎面前的一个土块。
他立刻开始琢磨行动方略,暗自问道:
“在什么地方幽会呢?用什么方法?她的孩子与她形影不离,还有女用人、邻居、丈夫,麻烦事一大堆。咳!这太费时间啦!”
过了片刻,他又想道:
“她那双眼睛像锥子似的,简直要穿透你的心,还有那苍白的脸色……我就喜欢脸色苍白的女人!”
到了阿尔盖山冈上,他已拿定主意:
“现在就是要找机会啦。对啦,我不时送去几只野味、家禽什么的,必要的话,就去放血。彼此成了朋友之后,就邀请他们上我家来……啊,有啦!”他灵机一动,又想道,“农业评比会不是快举行了吗?她肯定会去,我就能见到她,不就行了吗?大胆进攻吧,万无一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