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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 / 2)

秦临渊一向是很内敛的男子,但是这个世界上只有三种东西是无法掩盖,咳嗽,贫穷和爱。他眼底的流光掩饰不住,他比平常稍稍迅疾的脚步也同样掩盖不住。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秦临渊的眼神里都像是盛满了这个温柔的诗句,但是却小心的掩盖在眸中星夜一样的光华之中。若非方随和他三年以来朝夕相对,根本就不可能察觉到秦临渊的异样。

而最让方随不甘心的事情是,那异样从一开始,就和他无关。

一蓑烟雨任平生,陶君灼说,他曾经的名字就是任平生。多年以前他随手写下的文字,被秦临渊仔仔细细的收藏了起来。

方随知道陶君灼并不是在和他炫耀。因为但凡陶君灼和他有一丝一毫的相似,他都不会这么做的。他们这种人,骄傲得连炫耀都觉得没有必要。因为志在必得,因为笃定不会失去,所以根本就无需宣告主权——就像从前秦临渊身边也不是没有贴上来的狂蜂浪蝶,但是方随从来都不放在心上一样。

可是就是这样的不经意,简直让方随酸得心都皱起来了。

秦临渊并没有在书房呆多久,很快,他就出来了。满身风尘的男子伸出胳膊搭在秦临渊的肩膀上,两个人就像是老友一样勾肩搭背的走了出来。只是,因为被搭肩膀的是秦爷,所以这副画面就显得格外的惊悚了起来。

“嗨,沃森,你快点收拾收拾,阿秦说今晚请咱们吃小龙虾。”陶君灼一把将秦临渊更近的搂过来,另一手则飞快的向沃森摆动,满脸都是恣意飞扬笑意。

“哥可是十多年都没吃过咱锦城的小龙虾了,啧,都要馋死我了。”仗着自己的身高,陶君灼揉乱了去秦临渊的头发,三十多岁的男人做出这幅少年姿态,一点都不显得突兀,反而带着几分不羁和赤子之心。

对于这个男人来说,任平生的确是比陶君灼更加适合他的名字。一任平生,这样的风流写意才不负这些年如初的心。

秦临渊也没有生气,从陶君灼手里抢救了自己被揉乱的头发,秦临渊淡然的脸上仿佛忽然焕发了色彩,只是嘴角微微勾起了一个弧度,但是眼角眉梢莫名的柔和却已经昭示了他的心情不错。

“是十四年。”随手抚平自己翘起来的头发,秦临渊很认真的说道。

他们不见,也已经有整整十四年了。

这样认真的语气让陶君灼愣了一下,然后自然而然的和秦临渊碰了碰拳头:“阿秦记得倒是清楚,我却总觉得咱们分开的日子就像是昨天似的。”神色里带上了淡淡的怀念,陶君灼的目光落在秦临渊的身上,仿佛要透过他看到那些已经失去的岁月。

抬手拂过自己眼角的浅淡纹路,又看了一眼秦临渊十多年仿佛都没有什么变化的脸,饶是陶君灼也有了几分唏嘘:“你看啊阿秦,你看着还是那么年轻,我却已经老了。”

两个人之前的气氛和谐得让人心惊肉跳。沃森艰难的吞了一下口水,强迫自己笑着调侃道:“我也是很年轻的,只有你,也不注意保养,还跑到大草原上风吹日晒去了,能不老么?”

又不是娘们儿,在意什么容颜呢?三个人相视了一下,都笑出了声来。

很快,这三个在自己的领域都举足轻重的男人就这样勾肩搭背的走了出去,不用想,一定是去吃小龙虾去了。

已经习惯了导演的任性,剧组的人自动自发的收工下班。秦家老宅并不是能够逗留的地方,很快,众人就已经各自散去了。

打发了助理和经纪人,方随一个人坐在椅子上,用手肘撑着自己的膝盖,深深的埋下头去。他的中指上随意贴着一片邦迪,身上还穿着十九岁的陶君灼经常穿的格子衬衫,在秦家老宅清冷的灯光下,他精致的脸显得格外冷硬。

秦临渊离去的背影仿佛一根钢针,直刺得他眼眸生疼。十指交叠,方随用交叠的十指撑着自己生疼的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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