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戬闷头喝酒的手一顿,倒是并没有放下,只道:“为什么?”
“你知道人间是怎么修订律法的吗?”谭昭比划了一下,“只要是人制定下来的法律,都会带一些偏向性,但一条律法在人世间的正面影响大于负面的,它就已经是一条成熟的律法了。”
“没有什么律法,能带给所有人百分百的公正,能做到相对公正,就非常不错了。”谭昭觉得自己这酒,可能喝得有点儿上头了,否则怎么什么话都敢往外讲呢。
但,管他呢,今朝有酒今朝醉嘛。
杨戬的酒杯早就已经放下了:“所以你认为,仙凡禁止相恋,其实是一条合格且成熟的天条?”
谭昭却并没有点头,这问题带着坑呢,他可还没醉:“你心中早有定论,不是吗?若此天条废立,仙凡通婚,先不说后代繁衍的问题,天庭与人间距离拉近一事,便能搞得天上地下大乱了。”
自是如此,所以从前,他才会义无反顾地接下了天庭司法天君之位,他自己就是仙凡相恋生下的半仙,而他少年时多艰辛,天庭人间都没有他的去处。
他和妹妹相依为命,不知度过了多少艰难险阻,他以为妹妹同他是一样的,却没想到给予他最重打击的,就是相依为命的亲人。
爱情,就这般重要吗?可以无视亲情,无视天条,只顾自己吗?
数百年以来,他从不放过自己,也从未被别人放过,却没想到第一个明确表示他没错的人,是一个认识尚不足半年的凡人。
此人来历非凡,眼界奇特,满身都写着破绽,可却无弱点可击。
“你说得没错,天条是面向所有神仙的,不是针对极个别的神仙,但神仙恋慕红尘,宁愿违逆天条,如此下去,天条不过名存实亡。”作为司法天君,杨戬其实非常懂这个道理。
“那就再改进呗,从人变神仙难,从神仙变人却非常简单,有舍才有得,这天底下想要鱼与熊掌兼得的人,坟头的草都三米高了。”
“……”这比喻,真是振聋发聩了。
听了一番某人乱七八糟的搞事宣言,司法天君莫名被洗脑,上天庭搞事去了。而某人拍拍手,收了酒坛,又单手翻回房间,倒头就睡,这一日,可真是神仙都羡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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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居就像陶渊明的诗一样,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但人是群居动物,更何况刘沉香心有目标,陆大哥明确表示自己学不来他的剑道,那么他只能另寻他法,在郑重道谢和告辞后,他就一去不回头,找人拜师学艺去了。
而等人走后,秦官宝才从后院飘出来,脸上还带着鬼气森森的不屑:“他要是能学成,我都扭下来给他当球踢!”
“……抱歉提醒你一句,你已经没头了。”
并不需要这样的提醒,但秦官宝也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开口:“他这么明目张胆地出去,那红格子来势汹汹,不会找他麻烦吧?”
谭昭掀了掀眼皮,随口道:“你自己都说人是天君的外甥,你我操的什么闲心啊,操心能让你投好胎吗?”
“不能。”这人世间的无理取闹,实在是太过冷漠了。
度假就要有度假的亚子,谭昭正准备搞搞蜂巢,就听到了外头的敲门声。敲门的人,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刘县令,您怎么来了?”而且看着这么憔悴,像是被女鬼吸了精.气的亚子。
刘彦昌艰难地扯出一个笑容,这才道:“陆公子,沉香他是不是在你这儿?”
这不巧了么不是,你们父子俩说好的吧?
谭昭摇了摇头:“若您再早来片刻,他尚还在。此时,怕是快到城门口了。”
听罢此言,刘彦昌脸上本就不多的血色,唰地一下全没了。
作者有话要说:系统一日手札:行吧,讲个笑话,宿主度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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