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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你。”
“……”堂吉诃德终于停止自我陶醉般的诉说,“你见过我?”
“我记得你的味道。”马特后退两步,“在我是一只兔子的时候,你擅自把我带走,又扔到了下水道里……你是那只猫。你真的叫堂吉诃德吗?”
自称堂吉诃德的存在沉默了。随后,它轻快地笑了两声,似乎在斟酌身份被戳穿后的应对措施。但没等它进一步动作,那股冰冷的气息在顷刻间退去了。
一双温暖的手从背后伸出来,捂住他的耳朵。他隐约听见猫愤怒的嘶吼,和另外一个东西扑腾翅膀的声音。很快,这些响动又被别的东西所替代。
佩斯利在他身边,很苦恼地叹了口气:“……为什么你总是会被同一个家伙拐跑?”
第120章
如果, 从最客观最冷酷无情的角度思考,毛毛似乎真的比蝙蝠侠更适合当蝙蝠侠。
作为无机物组成的永动机,它不会受伤, 也不会力竭。由幻想和概念构筑的躯体可以抵御一切攻击。无论是子弹、刀剑还是蝙蝠镖, 都会被它当成食物吃掉。它的移动速度很快, 不需要造价不菲的交通工具或者未成年助手, 自己就能用一个晚上穿梭整个哥谭。
甚至——更冷酷无情一点——毛毛不属于任何社会结构, 唯一和它有关系的人是这座城市目前最不能招惹的神秘邪教头目,所以根本找不到软肋。蝙蝠侠坚硬的外壳底下是个柔软的人类, 而人类一定有属于人类的顾虑, 而毛毛则永远不会有这种烦恼,它只有形状, 没有内容;只有轮廓, 没有填充物。从任意角度观察, 它呈现出来的也只会是一个黑色的影子, 无法被触碰也无法被了解。蝙蝠侠用漫长的时间塑造出来的那个非人的偶像, 最理想的形态就是毛毛。
更何况, 毛毛甚至还会严格遵循蝙蝠侠不杀人的原则。即使是蝙蝠侠本人,都会在职业生涯的某个时刻产生杀人的欲望,而毛毛只会努力避免任何可以避免的暴力行为,它不需要施加痛苦就可以让敌人恐惧。如果有心统计的话,毛毛的出现让违法人员的伤残程度都减轻了一部分。唯一的副作用是, 因为心理疾病进阿卡姆的人好像变多了。
这并不代表毛毛的攻击性不够高。如果它稍微认真一点, 完全可以靠爪子刺穿坚硬的铠甲——在冲突发生的五分钟后, 蝙蝠侠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现在, 他的胸前有一道长而深的划痕,从左胸一直延伸到腹股沟的位置。双层钛合金胸甲和凯夫拉内衬变成了破碎的鸡蛋壳, 再深那么几厘米,毛毛就能把他身体里的大部分内脏掏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