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出林家,又为了皇帝寻找鹿璃,最后死在这上面,或许就是父亲选择的归处。那么他的归处在哪里呢?
上辈子过得一团糟,什么都想要,什么都留不住,最后两手空空,烂命一条,换了个沈清阙……或许,沈楼便是他想要的归处吧,可惜窗斜屋漏、千疮百孔,遮不住这满世风雨。
黄侍卫一路向东南,连个人影也没见着,无功而返。
“将南域与东域交界、一处名为雁丘的地买下来,一旦有人询价,即刻上报。”沈楼单指落在《四海注》舆图一角上,用力按出个凹坑。寻不到,便只能守株待兔,一年、两年,无论如何,一定要在林信弑师之前找到他。
“雁丘是什么地方?”清脆洪亮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卷帘支起的窗棱上,趴着羊角辫乱翘的沈楹楹。
将那枝已经干了的桂花夹在书中,沈楼合上舆图,“你又跑来做什么?”
“你那个小随侍呢?”沈楹楹不走正门,双手撑着低矮的窗台,直接翻身进来,背上还背着一把弯弓。
“丢啦!丢啦!”站在鸟架上的哪壶,扯着嗓子回答。
沈楼捻起一粒豆子,精准地砸在鹦鹉头上。
“呜——”苍凉悠长的号角声,如同惊雷,在边境炸响,瞬时如烽火传递,响遍整个北域。
北漠异动,蛮人入侵!
“父亲!”沈楼快步追上换了一身铠甲的沈歧睿,“我也去。”
“不可,世子体弱,尚未……”东涉川急忙开口阻拦。
“走!”沈歧睿一把抓起儿子,浣星海精锐集结,道道玄色流光仿佛积攒雷电的黑云,于半空中汇集一团,直奔北漠而去。
蛮族,生活在大庸北域以北的草原上,荒草萋萋,黄沙漫漫,庸国人称之为北漠。他们修炼方法与庸国不同,无论仙者、凡人,各个能征善战悍不畏死。每逢秋收、春耕,粮食短缺之时,这些蛮族便会南下抢掠。
骏马立在山丘上,望着远处乌央乌央的蛮族大军,不耐地打着响鼻。
“沈家人的归处,只有沙场,没有病榻。你若是不能上战场,趁早自绝灵脉!”沈歧睿握着马鞭,冷声对脸色苍白的沈楼道。
沈楼微微一笑,手中嵌了鹿璃的长|枪稳稳地挽了个花,枪尖指地,充沛的灵力将脚下的枯草齐齐斩断,“父亲放心,楼,必不给沈家丢脸!”
寒风起,秋水逆,百战沙场碎铁衣。
战事突发,年仅十二岁的沈世子上了战场,无暇继续寻找他的小随侍。斩铁骑,杀胡虏,一战成名。
“却说那玄国公世子,独领一队轻骑,冒着鹅毛大雪,绕至野狼关外。当是时,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世子爷……”关于那位神勇无敌少年世子的传奇,是近来说书先生们最爱讲的。
出身高贵,年少成名,沈楼从小就活得如同传奇话本。
“好!”说到精彩处,林信扔掉手中的瓜子高声叫好,拍完巴掌犹不过瘾,三两下跳上高台,仗着人小,直接坐到了说书的桌上,“你讲的野狼关之战甚是有趣,只是关于沈世子的样貌,讲的不对。”
“哪里来的孩子,下去下去!”说书先生甩袖,轰他下桌。
林信一咕噜爬起来,在桌上跳来跳去,“沈世子可不是身高八尺的壮汉,他才十二岁,哪里使得动八百斤的铁剑?他长得俊若修竹,使的是一杆鹿璃银枪,待到十五岁才能得本命灵剑。纵使他会御剑,他爹也不能同意。
“小孩子知道什么?”说书先生涨红了脸,抬手就要打他,被林信顺手抢了折扇。
“我在沈家当过小厮,见过沈世子的!”林信打开折扇,似模似样地扇了两下,站在桌子上,自己说起了书,“却说那野狼关,乃是一处峡谷……”
关于沈楼的书,林信上辈子没少听,早已倒背如流。那是经过多年打磨修饰之后的经典版本,比如今这些现编的段子要有趣得多。
台下人渐渐听入了迷,叫好声此起彼伏。
朱星离单手托腮,有一搭没一搭地往嘴里扔豆子,等林信说完一段,恰好将一盘豆吃完,拎起空盘伸到那些听书人面前,“我儿子说得好吧!给钱了,给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