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买二十斤大米,白面还有。”大米林惊月喜欢吃。
南方人都不怎么吃面食。
果然是家庭条件好啊,五斤肉票,二十斤粮票眼睛都不眨。
“我那里有,没了再和你拿。”江寻头也没抬。
“行吧。”
林惊月想了想道,“买肉算了,大米我这里还有,先吃了再说。”
开玩笑,八万多斤米,她能吃到死。
“对了,你明天去的时候给我把这个寄出去。”想到已经写完的短篇,她起身回了屋子拿出来。
周岩狐疑的看了看,“……你又写了一个?”
上次林惊月已经寄出去一篇他是知道的。
“嗯,我要挣钱嘛。”林惊月继续吃饭,说得不那么走心。
我信你个鬼。
缺钱的人会这样大吃大喝?
吃过饭,周岩在洗碗,江寻和林惊月坐在屋檐下说话。
“明天进城我打算给家里打个电话。”他看着林惊月。
谈对象得给家里人说一声,不然以他妈的性子,怕是要先给他物色对象了。
那是个重女轻男的,从小就嫌弃他,想要个女儿,头发都盼掉了,后来就盼着他结婚。
现在结婚还太早,惊月才十八岁,有得等。
林惊月嘴角一抽,“不用这么快吧?”
她可还没做好见家长的准备。
“就是给家里人说一声,让他们知道你的存在。”江寻轻声道。m.
林惊月想了想,说一声也挺好的。
江寻家世很好,或许有各种各样的邻居,邻居家都有妹妹,大户人家什么样她上辈子见识多了。
她爸妈不就是联姻的吗?两家老人去世后就火速离婚。
“行吧,随你。”林惊月点头同意。
江寻脸上的笑容蓦然放大,直达眼底。
林惊月被他看得脸热,故作镇定的起身,“我去继续干事业了,你别打扰我。”
她还真把写作当成了一份事业。
这几天沉浸其中后,她突然发现自己挺喜欢写作的。
将来要继续学医还是走文学道路……这是个问题。
看着她一秒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江寻无奈的笑了笑。
第二天,江寻请了个假,骑着自行车去了城里。
林惊月装了饭放进空间里,背着背篓上山,劳逸结合,上午就打猪草。
也可以锻炼一下身手,呼吸一下山里的新鲜空气。
山脚,看到前面的人,她顿住了脚步。
对上李翠华通红的眼眶,她眼眸微微眯了一下,“有事?”
特意在她上山的必经之路来拦着,来者不善。
林惊月看了李翠华一眼,当初第一次见面时,那个笑得腼腆的姑娘已经很模糊了。
“林惊月,你早就喜欢江寻了,对吗?”李翠华声音暗哑。
泪眼朦胧,林惊月看不清楚她眼里的神色,不过也猜得到她的意思。
“和你没关系。”
“你明明知道我喜欢他,你是我朋友……”
“打住!”林惊月尔康手,“我不知道,在你那天说出口之前,我从哪里知道?”
她又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
“还有,你喜欢江寻是你的事情,你应该去找他,而不是找我。”
话落,林惊月绕过她,上了山。
江寻的桃花,自己去掐吧,她可管不了,太麻烦了。
李翠华不可置信的看着林惊月的背影,她竟然让她去找江寻?!她就这么不在意江寻吗?那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
“翠华,你在这里做什么呢?我刚才怎么听到你和别人说话?”路过的刘婶眼睛咕噜噜一转,伸长了脖子。
只看得见一个背着背篓的背影,好像是林惊月。
“是林知青,你们不是好朋友吗?说了什么?你怎么哭了?是不是林知青欺负你了,你可以告诉你爸啊,让你哥他们去收拾她。”
刘婶眼里倒有两分真正的关心。
她想让李翠华做自己的儿媳妇。
“刘婶,我没事。”李翠华哪里不知道刘婶的打算,心里厌烦,面上却乖乖巧巧的,“就是风有点大,和林知青没关系。”
话落,又点了点头这才离开。
刘婶眼里闪过八卦,赶紧去了地里。
晚上林惊月欺负李翠华的事情传开,大家都说她胆子大,大队长的闺女都敢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