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的轻松,静默片刻,又苦笑道:“全败而退确实挺狼狈的……但愿我也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即将告别的时候,她突然想起了什么,有是一阵轻叹,“对了,其实你还没死,至少在我离开之前没有死,只不过……成了植物人。”
杨琦微怔,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
五年后——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a市蒂珈乐国际幼儿园。
树荫下,草坪上,一个约莫四岁的小女生正范儿十足地给几个小伙伴讲故事。
她扎着两个小辫子,小脸蛋红扑扑的,表情很是认真,十分讨人喜欢。
“……我跟你们说,这么做是犯法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说到这,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看向小伙伴,”总之,那个人最后被警察抓去了,所以不管军人有多么威风,大家以后长大了千万不能冒充军人去骗人,否则要坐牢的!”
然后,身边的小伙伴们开始七嘴八舌地向她提问,比如这种情况犯不犯法,那种情况判多少年等等。气氛很是活跃。聪明伶俐的女孩一一巧妙地套用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刑法去给大家讲解,一副小老师风范,有模有样。
当一个小朋友问偷东西要怎么惩罚的时候,又见她先滔滔不绝地给大家讲什么是盗窃罪和其量刑的标准,最后她还不忘叮嘱大家,“总之,我爸爸说了,偷东西也是要坐牢的,这是一种非常不良的行为,我们一定不能做这种事。”
整个过程中,尽管有些小伙伴不太懂,但还是踊跃地抢着发言,而作为模范小老师,小女孩至始至终都表现得很认真,而且还耐心十足地给大家作答。别看她才四岁,那语言天赋和记忆力却能惊呆众人。
在她不远处的草坪上,还坐着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长相十分出众的小男孩。他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手中捧着一本漫画书,表情沉着平静,丝毫并没有被身旁那些叽叽喳喳的孩子影响。
而当女孩蹙起眉头,略微思索地说到“让我想想,我记得我爸爸跟我讲过的”时,只见他的嘴角微微地扬了扬,然后继续沉默无声地翻看着手中的书页。
直到她告别了小伙伴,转过身朝他走来并喜滋滋地问道,“哥哥,我刚才讲的对吗?“时,小男孩才开口,语气平缓地答:“还行,基本正确。”
女孩的眼珠顿时晶亮慑人。
到目前为止,她最崇拜的两个人就是爸爸和哥哥,现在能从哥哥的口中听到这样的评价,自然是一种很大的肯定与鼓励,随之欢欣雀跃起来。
平时在学校,小女孩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给同学们讲故事,其中最喜欢讲涉及犯罪方面的,这样她就可以顺便给大家普及她最擅长的法律知识。
放学后,女生又闪电般地来到哥哥的身边,“哥哥,咱们走吧。”
“嗯!”男孩拎起小书包,然后和女孩一起走出教室。
从教室到校门口有一段距离,小女孩一边和哥哥并肩而走,一边开启话唠模式。
“哥哥,你说今天爸爸和妈妈会一起来接咱们吗?”
“哥哥,《民法通则》都背熟了么?”
“哥哥,你说今晚妈妈会抽查咱们吗?我希望她考《刑法》,《民法通则》我好像还记得不太牢。”
“哥哥,你那本书看到哪了?看完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