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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1 / 2)

好像走进了男人的回忆录,回顾了甜蜜温馨志得意满的日子,也重新撕开了最狼狈失意的一面。他没有办法阻止男人在自己深爱的那个人最脆弱的时候提出分手,然后看着男人狼狈逃离充斥着消毒水味道的病房;他想去拥抱一下病床上被病痛折磨形容枯槁的女人,却只能静静地看着,看着阳光照在她病态白皙的皮肤上,看着她定定地看着自己所在的方向,明亮的闪着光芒的瞳孔里印着自己的身影,她微微张开没有血色的嘴唇,轻轻说

:“不要忘记吃早餐。”

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好好睡过一觉的夏清风发出了一声舒服的轻哼,才慢慢睁开眼睛,支起身子坐在床头,手掌正好贴在了枕边的湿润。

“爸,我去学校了,军训前不回来住了,您记得给夏老师说一声;粥和包子我都盛好了,记得用微波炉热一下;一定要记得吃早餐。

ps:么么”

曹助理拿着自家老板的行李送货上门时,就看到自家冰山禁欲系气质老板突然像被太阳融化了一样暖意洋洋地捏着一张便签纸傻笑;经过昨夜突然被告知要搬进女儿家住要自己火速收拾行李送货上门的暴击,一直以为自家老板是因为性冷淡所以积极投身事业的单身汉的曹正已经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了,颇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风范,然后确认了一下老板的行程安排就识趣地跪安了,话说,粥闻起来好香呀...

夏清风是家里的独子,父母都是桃李满天下的大学教授,从小到大虽说会有一些小挫折,总体来说基本上还是挺顺风顺水的,甚至与爱情的邂逅也是近乎偶像剧的顺理成章。他是文科学霸,攻读的方向也是社会人文,最理想的规划就是留校任职,说他胸无大志也好,知足常乐也好,从骨子里他好像就是一个图得安逸的人。

在大三做交换生出国留学时,夏清风第一次见到夏瑜的母亲,谈不上一见钟情,算是都瘦弱的学妹多一点关注照顾吧,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大多数当事人都会下意识地忽略一件事情:爱情这个小妖精可以由很多事情,很多情绪催化进化转化而来而来,就比如,一份微不足道的小小关心。

明明是和自己预设的人生轨迹完全背道而驰的那类人,夏清风还是毫无道地被吸引,然后丢盔卸甲沦陷地一塌糊涂。值得庆幸的是,女孩所有的热情和能量都挥洒在了实验室里,感情上完全白纸一片,又因为性格过于温和无害没有在第一时刻拒绝他不要脸地热络亲近,用郑北溟的话说,自己就是那个该死地踩了狗屎占据天时地利人和祸祸了一株稀世哒白菜的死肥猪,忽略掉对郑北凕的敌意,夏清风自己都还是很同意这个评价的,并引以为傲。

从恋爱到结婚,两个人经过了一个不算漫长但都做了很多迁就和妥协的磨合期,她常常会泡在实验室里一去就是十天半个月,自己也开始慢慢适应间断性单身的生活,与此同时,夏清风也看到了她为自己做出的退步,选择课题研究时会考虑到更多,厨房技能满点,在很短的交往时间里就摸清了自己的喜好做的一手好菜...决定结婚的那一瞬间是他们结束一次两人自助旅行的前夕,站在酒店的阳台前,看着远处落日映照下风景秀丽温馨的小镇,没有鲜花,没有钻戒,既是心随意动一刹那的念头,也是日久天长深思熟虑后的结果,他求婚了,她答应了。

曾经三十三岁的夏清风以为,他的一生可能就会这么细水长流的走下去,直到生活露出它狰狞一面的时候,自己才发现,一生还有那么漫长。

他看着她躺在病床上一点点地枯萎,被病痛折磨地面目全非,因为那渺茫到几乎看不到希望的治愈率而苟延残喘。然后,他像个懦夫一样狼狈地用自己平生最快的速度逃离了医院,离开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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