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这样。”林逸辰恍然大悟,因为他知道凌云口中的“我爸妈”其实是指罗莉的爸妈,而凌云由于是罗家的养子,所以就跟着罗莉叫罗天佑和赵芸叫“爸妈”。
“对,”凌云拿起矿泉水瓶,喝了一口水,“所以我这次借给你钱,你不要告诉莉莉,不然……你知道,现在我自己都在靠莉莉的爸妈养着,假如他们知道我把钱借给别人,肯定会觉得我不知好歹,说不定还会把我赶出家门。”
“凌云,谢了!”林逸辰激动地拍上凌云的肩膀,“你放心,我知道你的难处,我绝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顿了顿,林逸辰又满怀希望地看着凌云:“你打理的那两家‘衣之恋’分店需不需要兼职人员?如果有机会的话,我想去你的店里做兼职,可以吗?”
凌云摇摇头:“抱歉,虽然偶尔会需要兼职,但是莉莉定了一个规矩:不招熟人。也就是说,为了便于管理,亲朋好友之类的熟人,统统不能到罗莉家所开的‘衣之恋’分店去工作;至于我,由于我是莉莉家的养子,所以他们才把分店的事务交给我打理。”
不招熟人?林逸辰一头雾水,但后来想了想,倒也明白了。
像亲朋好友之类的熟人员工,的确不好管理,不仅工资要多给,而且还不能多分配工作。你对他们好,看在双方平日的情谊上,他们会认为是应该的;假如他们犯了错误,而你摆出老板的架子指责他们,那么他们背后肯定会不高兴。这样一来,反而落得吃力不讨好,伤了彼此之间的和气,还不如一开始就申明不招熟人做员工。
想通这一点后,林逸辰更佩服罗莉了,于是便对凌云的话表示理解,还不住地向他道谢。
“没事,”凌云笑起来,从座位上起身,“走,去我家洗澡,洗完澡我就去取钱给你。”
凌云没有食言,一小时后,他果然从银行里取了一万块钱,借给了林逸辰。
出了银行后,凌云打算送林逸辰去公共汽车站坐车,因为今天是周六,林逸辰要回家过夜。
这时,凌云挎包里的“大砖头”手机突然响了。
现在是1995年,大部分人都选择使用寻呼机,而一部大哥大手机需要2—3万元,只有有钱的大老板们才用得起,拿在手里就像贵族身份的标志一样,牛b哄哄。
至于凌云,他之所以买个寻呼机,也是为了便于打理“衣之恋”分店的事务,便于跟合作商随时联系。
话又说回来了,凌云接起手机一听,原来是胡丽晶打的电话,她问他现在在哪里,她想来找他。
凌云告诉了胡丽晶自己的确切方位,声称会在车站等她,然后收起手机,继续和林逸辰往前走去。
然而,走了没几步,凌云就想起林逸辰刚才的那些话,同情之心不禁油然而生:“逸辰,那你以后怎么办?既然你还喜欢莉莉,但又不得不跟王娟交往,你总要确定一条路吧?你不可能一辈子都‘人在曹营心在汉’,这样对王娟也不公平。”
林逸辰叹了一口长气:“走一步算一步了,其实我还是喜欢小娟,只是相对而言,我更喜欢莉莉。”
“好哇,你小子太花心了!”凌云哈哈大笑,一把搂过林逸辰的肩头,“我看你还是好好珍惜王娟吧,愿意倒贴的女孩子,现在简直就是凤毛麟角;至于莉莉,你就不要跟我抢了,我可不想跟你成为情敌。”
林逸辰的脸乌云密布,过了一会儿,他才低声道:“我也不想跟你成为情敌,可是……”
说到这里,林逸辰怎么也说不下去了。他的确很喜欢罗莉,可是同时他也知道,她不可能看上他,更不可能像王娟一样死心塌地地爱他。
几天前,债主们催债催得实在厉害,所以林逸辰就和他老妈一起,打算去当铺当掉老妈的一个金戒指和一条金项链,希望能够换一些钱,解决燃眉之急。
当他们走到当铺门口时,恰好碰到罗莉在当铺旁边的建设银行取钱。
他心里一喜,想到罗莉平时对自己的态度也还不错,所以就硬着头皮去找她借一千块钱。当时,他还天真地想着:罗莉已经是亿万富翁了,想必一千块钱对她来说就像是九牛一毛,她应该会看在他们俩是同班同学的份上,答应借给他的,说不定还会多借他一点钱。最重要的是,假如她愿意借他钱,老妈就不用把结婚的金戒指和金项链当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