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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8(1 / 2)

项工作,就足以让我忙得马不停蹄,甚至连回到酒店睡觉都是晚上的时候了。每次回到房间里,脸刚碰上床都会直接睡过去,直到第二天早上再起来洗澡。而且还总是灰头土脸地回酒店,身上穿的衣服每次都会沾上现场的油漆木屑。

多次这样之后,我便购置了一些便宜的衣服,这样弄脏了也不心疼,脏了再买也不贵。

只是,每次回酒店的时候总是迎着酒店们侍奇怪的目光。估计他们都在怀疑我的职业究竟是什么了。

这样忙碌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两周后,分店的装修工作彻底完成,招聘的员工也都就位了,剩下的就是调配产品入店销售,然后就是顺利开张大吉。

两周后——

在装修结束之后,我与这段时间一起工作的人去了附近的餐馆好好地吃了一顿饭。

工人们都是些行为放荡不羁的汉子,单纯是吃饭是不够入味的,他们还点了啤酒跟白酒来助兴。

当一杯倒满的白酒放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瞬间纠结了。

虽然上辈子的时候我不曾断过喝酒这个习惯,出入各种场合,在应酬的面子上喝酒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一种手段。可是我喝的惯红酒,不代表能喝惯白酒。

白酒的度数可是比红酒的度数还高。

我瞅了一眼在场的其他人。

马明是喝得两眼发光,其他人也是一脸的红润,满身的酒气,白酒对于他们来说似乎是家常便饭了,早就习惯了。即使我将这杯酒干了,估计他们是不会轻易饶过我的。肯定是两杯才会过瘾的。

我的眉头越皱越深。

奈何架不住在场人员的热情,在异地做客便要随乡入俗。我再这么扭捏下去,估计也是会惹得大家的不快。何况装修队的包头还是马明的朋友,看在马明的份上给我打了个打折扣,确实省了一大笔预算。

我暗暗叹了口气,拿过那杯酒,闭着眼,认命地喝下去。

“好啊。果然是男人,痛快!”

背后被一只手用力地拍了几下,差点让我把肚子刚吞下去的东西吐了出来。

一杯白酒下肚,脑子还没有那么快发晕。

不出我所料,果然第二杯又很快地倒满入我的杯子里。

马明已经喝得眼神发飘了,甚至还伸过手想要帮我喝了。结果他自己的手还没伸到,脑袋已经磕在了桌子上,晕过去了。

第二杯下肚的时候,我的脑门开始发热了。

餐馆的食物大部分是偏辣的,适合我的口味的菜肴很少。这个晚上我几乎吃得不多,从餐馆出来的时候,我的脚已经在飘了。

站在路上等车的时候,抬头望了下这个城市。

橘色的路灯竟然已经有点弯了。

前面的大厦竟然有两栋,还是一模一样的。

我略微吃惊,连忙伸手揉了揉眼睛。

再望去的时候路灯已经正常了,大厦还是原来的一栋。

我竟然喝醉了。

等的车子很快来了。

我仰面坐在车后座,报了酒店的名字给司机,便开始闭目养神。

此刻的我好难受啊。

好久没有喝酒了,一喝酒便是白酒两三杯。安志宗的身体似乎没有喝惯酒,何况是这么烈性的酒,饶是我也强撑不住了。

安志宗的身体跟我是差不多的,一样是喝完酒没办法通过发汗呕吐排出体外的,只能在体内慢慢地把酒气升华了,让酒弥漫至全身,将脑子暂时麻痹住。

这个时候,我开始羡慕苗岫了。

苗岫虽然不善喝酒,但是他有一个好体质,那便是吐过之后便很快能清醒了。虽然脚步依旧会发飘,但至少他的脑袋是清醒的,甚至还可以辨认出身边的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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