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年
那个时候,我还是个靠唱歌养活自己的。
小时候家里穷,被卖到这个大城市来。
上海。一个充满财富的城市。
穷,就只能靠自己一步一步的向上爬。谁都不会帮你。
16岁的我,成了舞厅的头牌。身价高出别人一个零出来。
那又怎样。我的钱也不是我的。宋老板的。
我的卖身契都是他的。
很多人愿意请我唱歌,给宋老板塞上一大笔钱,请我陪吃,陪喝,陪点别的什么的。很多人都爱我,我曼妙的声音,我修长的身姿,我倾城的容貌。
可惜,这些我都恨之入骨。她们也都恨之入骨。
然后,我爱上了一个人。
他是转角药铺的老板,潇洒,腰缠万贯,家族地位显赫。百味堂在我的时代,人尽皆知。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也爱我。
他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带我出去赏风景,或者带我去看他的怪诞收藏——至少都是我没见过的——泡在缸里的各式各样不知名的生物,都被他一一封存好摆着观赏。蔡氏一族的百味堂之所以名声大噪,正式因此——奇珍异宝都是神药。
他说,人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生命,阴与阳的完美融合,内与外的交织连结。就像天与地,日与月一样完美。
人是美丽的象征,是生命的象征。
当然,我听不懂。一个从乡下被卖来的粗鄙之人理解不了这样高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