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我老公呢?老公,你不是下楼了吗?怎么又跑上去干什么?开饭了,快点带欣儿下来。”
腰间围着围裙的殷明月,手拿着锅铲从厨房里面跑出来,一脸狐疑的望着空间的客厅以及通往二楼楼梯。
刚才她明明听到有脚步声。
殷明珠跟在她身后,腰间也同样系着围裙,两只手上各端着一碟姐妹俩合作炒好的素菜。
殷明月回过头来道:“姐,你刚才有看到我老公吗?”
殷明珠慌忙摇了摇头,眼神躲闪的道:“我哪看到,你听错了吧?”
说着,她撇过头,端着手里的两盘素菜走向了餐桌。
“臭流氓,混蛋,不穿衣服就下来,还要不要脸啊?”
“殷明珠啊殷明珠,你就不该留下来,那家伙早就已经不是以前的老实孩子了,他现在的花花肠子你又不是不知道,连你闺蜜的主意他都敢打了,他有什么不敢做的?”
背对着妹妹,殷明珠的脸蛋已经红的欲滴出血来。
她刚才全看到了,一丝不漏的全看到了。
谁叫她不会做菜,不是主厨,只是打下手的呢?
刚才听到楼上有脚步声下来,她也就下意识的把头伸出厨房,往楼梯阶上一瞧。
你猜咋的?
好家伙,两条白花花的又毛绒绒的大腿,然后上面也是空无一物,陆阳刚洗完澡,只是简单的在自己身上披了一件浴袍,哪曾想会有人从下往上把自己给全部看光。
哪怕只是瞧了1秒钟,殷明珠就立马把头缩了回去,然后拼命的闭上眼睛,想要忘掉刚才那个画面,但越是如此,刚才的那一幅画面就越是清晰,于是她仿佛觉得自己整个人从内往外都被污染了,眼睛里面不断的往外长出针眼来。
殷明月有些狐疑的看了一眼杵在餐桌旁发呆的姐姐。
又拿起锅铲重新走进了厨房,她还有一个荤菜要炒,这个荤菜也是老公最喜欢吃的肉末茄盒。
她得赶在老公下楼前把它做好,毕竟刚才自己已经不小心叫了老公下来吃饭。
唔,陆阳哥哥很挑食的。
不过,今天有姐姐帮忙打下手,我可是比往常多做了两三个拿手好菜,而且还都是陆阳哥哥喜欢吃的,等待会儿陆阳哥下楼,往餐桌上一瞧,肯定会很开心,也会吃的很开心。
殷明月没有忘记母亲的教诲,想要抓住男人的心,首先就得抓住男人的胃,她没什么其他的本事,在生意上也帮不了老公什么忙,只能尽好自己的所能,让陆阳哥哥回到家,能有一个好的胃口,吃了开心,忘掉外面的烦恼与压力。
就为了这么一个简单的缘由,她这几年除了向母亲学习外公所传下来的厨艺以外,甚至还另外单独买了很多的菜谱,自己在家不断研究。
可以这么说吧,她这几年的时间,除了花在训练自己的口语,让自己能够说话尽量利索之外,其余的全部精力就都放在了这身厨艺上了。
而这也是为什么陆阳搬到这新家以后,除了刚开始前两个月,夫妻两人经常回老丈人丈母娘家打秋风,后来逐渐就不再提回老丈人丈母娘家。
正是因为妻子殷明月的厨艺已经逐渐的超过了他老丈母娘。
陆阳跑到楼上,扒掉身上的浴袍,重新换上一套居家的衣服。
照了照镜子。
发现身上已经没有什么可收拾的了以后,便收拾收拾心情,重新踩着楼梯下了楼。
“欣儿呢?”
殷明月抬头望着他,一边解下腰间的围裙。
走在楼梯上的陆阳,望了一眼妻子身后的餐桌,见某人正在餐桌旁,给餐桌上摆放碗碟,便摇了摇头:“睡了。”
殷明月“哦”了一声,转身又进了厨房:“那我去给她夹点她爱吃的菜放锅里热着,等她醒来后再喂她给吃。”
他们的女儿心儿已经2岁出头了,虽然还在喝牛奶,但是不吃饭也不行,营养要跟上,荤素搭配,全面补充,才更健康。
陆阳点了点头。
下了楼梯后。走到餐桌前,默默的坐了下来。
虽然旁边还杵了一个人。
但他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这顿饭也吃的很沉默,虽然都是陆阳他爱吃的菜,而且口味也丰富。
但是餐桌上谁也没说话。
直到殷明珠搁下碗筷起身:“吃饱了,妹妹,我先回去了。”
说完,看了一眼对面的陆阳,见陆阳没反应,扒饭倒是扒的更快了,好像有个人要跟他抢他碗里的吃的一般。
于是又好气又好笑,扭头朝门口走去。
陆阳还是没反应,哪怕这碗里面的饭已经被他给扒光了,又伸出筷子去夹菜吃,一口接一口,塞在嘴里面满满的,连眼珠子都差点瞪出来。
正细嚼慢咽的殷明月连忙给他递过来一杯水。
盯着他面前的空碗道:“你赶紧把饭咽了吧,去送送姐姐,大晚上的不安全。”
陆阳喝了口水,把嘴里面的饭给咽了下去,然后摇了摇头,刚想说:“安全,怎么可能会不安全,也不瞧这是哪,这是上槐村,出了门周围全是邻居。”
但话到嘴边,触碰到媳妇那双祈求的眼睛,陆阳又立马就把话咽了回去。
同时他还想到,现在的上槐村可已经不再是以前的上槐村,以前的上槐村确实是很安全,晚上出门也碰不到陌生人,但是现在的上槐村光是外来务工人员就超过了本村的人口。
可以称的上是鱼龙混杂,一个女孩子大晚上孤身一人走在路上,还真未必安全。
一念至此。
陆阳也知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
便重重的朝媳妇点了点头。
起身抓起门口的外套披在身上,往别墅门口还能隐隐看的到背影的某个女人追了过去。
听到背后的脚步声。
殷明珠没有回头,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踩着自己的影子低着头继续往前走。
陆阳也下意识紧了紧外套,这大冬天的,又是寒冬腊月,再加上还是晚上,北风那个叫刮的,就是披床被子出门,也能冷的人骨头都在打颤。
这就是南方的冬天。
殷明珠果然很快就意识到光只是把身上的衣服勒紧,根本就不够用,于是又开始一边走一边搓手,往手上哈气,时不时的用暖和起来的双手去捏捏自己耳朵。因为她已经不知不觉耳朵失去了知觉。
“糟糕,冻麻了,早知道就该穿套带帽檐的衣服出门,是我太托大了,以为习惯了北方的冬天,在南方的冬天夜里根本就不算啥。”
殷明珠此刻想哭。
太冷了,而且她还担心早起来的时候,耳朵肯定会生冻疮,到时候,又开叉,又结痂,岂不是丑死?
没有女人不爱美,她也不例外,痛是一方面,但比痛更难受的是不美了。
“喂,你要冷的话,我外套借你穿?”
陆阳终于忍不住开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