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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2 / 2)

“好的。从尸检情况来看,死者头皮软组织有撕裂创口,对应位置的颅骨凹陷性骨折,颅内存在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底动脉未见明显血管畸形及破裂口,符合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的特征。因此,结合颅骨凹陷情况判断,我分析认为,死因是钝性物质撞击造成。”

“您所说的‘钝性物质撞击’,是否包括死者摔倒后头部磕碰地面这种情况?”

张某垂眸翻看鉴定意见附件中的照片,摇了摇头,“本案应该不存在这种情况。”

这与孙传道教授此前给出的分析意见并不相同。

姜郁暗自沉了口气,进一步追问:“能请您解释一下原因吗?”

“如果是摔倒撞击地面,受力面积较大,受力点应当为颅骨突出部分。但本案中,从颅骨的凹陷程度来看,受力面积较小,受力点位于枕骨靠下的位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后脑勺’偏下部位,并非颅骨突出部位,这些都不符合摔倒磕碰的损伤特点。”

一旁的孙教授这时开口:“关于这点,我有一些不同意见,希望能向合议庭说明。”

审判长点头,“请讲。”

孙传道:“张法医刚刚提到的磕碰伤,是一般情况下摔倒在相对平坦的地面上而形成的损伤。如果当事人摔倒在台阶、石块等凸起物体上,伤口的受力面积自然变小,也未必会出现在颅骨突出部位。”

审判长追问:“那你认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孙传道:“从尸检报告附随的颅脑照片来看,被害人的颅内组织存在明显的‘冲击伤’和‘对冲伤’,符合因摔倒磕碰造成的损伤特点。所以我认为,被害人的真正死因是在打斗过程中摔倒,头部撞击钝性凸起物,从而导致颅脑损伤死亡。”

为了证明万胜在打斗中确有摔倒,姜郁当庭播放了烤肉店门口的那份监控录像。

录像当中将人推到的不是别人,正是陈力。

第23章 23. 「冯少坤聚众斗殴案」·坦白

赵成阳风尘仆仆地赶到法院,已经中午十二点半。入口处的保安以为他是来立案的,摆了摆手说午休了,不让进了,叫他下午再来。

赵成阳无奈叹了口气,掏出口袋里sg的手机,屏幕摔得稀碎,好似叠了几张蛛网,估计是动手的时候让哪个孙子给踩烂了。

手机残喘着勉强还能工作,屏幕上的文字却得基本靠猜,赵成阳在最近通话里找到姜郁号码,拨过去,依旧无人接听,打给周磊也是一样。

他烦躁地抓了抓头发,知道自己把事儿给办砸了。

“代写诉状,应诉答辩,民事刑事,婚姻家事,代写各种法律文书……”法院门口蹲点揽活的大叔给赵成阳发了张花里胡哨的名片,一张笑脸迎客,“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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