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诨向小园还在忙活,其他人也都没回来,陆昼不好意思下班,又不想再翻账簿,于是无聊地翻起了书架。
说书架可能不太合适,因为这书架上什么都有,就是没书。陆昼扣扣吊兰摸摸多肉,戳了戳摇头晃脑的招财猫,绕到书架背后终于看到了几本杂志。
他随手拿起一本,瞥到封面就愣住了。
这明显是一本时尚杂志,背景有点像太阳神殿,整体走的也是希腊风。封面上的人物有着让世间所有溢美之词黯然失色的容貌,身着米色长袍,头戴花环,金色长发别在耳后,末梢曳地。
皮肤很白很细腻,透着股羊脂玉般的质感,额头轻轻抵在雕塑柱子上,四分之三的脸朝着镜头,浓密卷长的睫毛在眼廓投下一轮细细的阴影,瞳色如墨,敛着一层水雾,湿漉漉的眼神仿佛穿越时间与距离,落到了他心底。
虽然一直觉得叶逐明的长相有点偏欧,但也只是感觉,而这张图上的叶逐明约摸十七八岁,脸部线条精致流畅,更像外国人。骨架也未完全长开,被衣服一挡甚至显得有点单薄,若不是陆昼见过叶逐明,绝对不会认为这是个男人。
如果他是个女的……陆颜狗心说,那真是无论如何也要把她娶回家。
“很美,对吧?”向小园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他身边,脸上是浅淡的笑,“这是叶队十八岁时拍的封面,好像还很有名。”
确实很有名。拜他那个时髦的老妈所赐,陆昼一眼就认出了“vogue”标志,只是上面全是英文,不知道是哪一国哪一版的。
对叶逐明的介绍简略而有分量。
miracle,神迹。
真是对一个人颜值的最高赞美了。
“确实。”陆昼道,“我甚至不太敢相信。”
“叶队是混血儿,他妈妈是希腊人,很漂亮很漂亮,叶队像他妈妈多一点。”她道,“这几年还好,听说刚回国那两年完全就是个女孩子。很多人追过他,女人,男人。他也挺烦的。”
难怪了,那么优越的骨相,种族优势真是不得不服。
迟诨道:“他烦个锤子。叶孔雀撩天撩地,路边的狗少看他两眼他就要去逗几下来吸引注意,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被他迷得死去活来,不然当模特图什么?”
“叶队当过模特?”陆昼问道。
“高中毕业当了一年,还混得挺好,四大‘窝狗’的封面全上过,好莱坞好像还有哪个导演相中他了。要不是后来,”迟诨突然一顿,“这会儿他应该也是个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了……外形条件太好,当块背景板都能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