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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2 / 2)

以前恨子不成器,而现在,张父觉得傻人有傻福,瞧瞧,他儿子现在不正把著最难把的人了麽?

嘿嘿。

张父颇为得意地笑。

笑得在旁张家夫人不得不头疼地感叹:真是有其子必有其父。

而周大爷也开始去上班。

公司的人见到他,全都给见了鬼似的。

因为周庆大爷这段时间被养得挺不错,身上还多了点肉,那小皮肤又细腻光滑的,加上那神气的眉目,苍天,这老妖孽活像年轻了十几岁似的。

我勒个去,见者之人纷纷在心里怪叫了一声,不得了,这受了滋润的人就是不一样,妈的,以前已经是祸害了,现在这麽一出现,他们老板不被刺激得发疯才怪!

果然如同眼睛犀利,判断准确的可爱职员所判断的一样,郑功东见到周大爷的时候眼睛都绿了。

脸也是绿的。

绿得活像他老婆给他头上戴了上千上万顶绿帽子一样。

可在这样的眼睛脸色下,周庆也老神在在,跟郑功东讲他的理:“事情我全转出手来了,现在来上班无非也是走走过场,要麽你给我留著那位置,给我发发干薪,要是不成,那我以後不来也成。”

事情干了这麽多年,总归是个喜欢的工作,如果不是郑功东这人性格里慎密得紧,周庆还是会继续干下去的,只是现在他俩是不可能再在一起了,也很显然的,那份机密性太强的工作也不再适合他,也只得脱手。

以後再找什麽活,也是不会再干这行的,他周庆虽然真不是个什麽好东西,但那点情义还是会讲的,不会在这种事上找郑功东什麽麻烦。

所幸,他银行里好像也存了不少钱,可供他挥霍个十来年的,估计要是死得早,他还能剩下点买棺材。

所以,没什麽可怕的。

他以前也是什麽都没有地过得好好的,而现在,人还是同样的那个人,时间还让他学会了不少讨生活的本能,更没什麽好怕的。

听周庆说得那般无所谓,郑功东听得真是胃疼肝疼,最後他瞪著周庆瞪了好半晌,一个字也没说,眼睁睁地看著见他不说话,挑了一下眉就走了的周庆走了。

他是真的不愿意回来了。看著他的背影,郑功东第一次这麽真切地感知到,有时事,真的是回不去了。

张时瑞真的累的像条狗一样地回到家,一见到周庆,眼睛一亮,他妈的精神又来了,好像白天带著一帮个个都可以当军师的员工收购了一家家小公司的疲惫全消失了。

见周庆正赤著脚踩在餐桌旁的椅子上仰头喝著水,这位爷嗷了一声就跑过去──半跪在地上,用嘴唇去蹭周庆的脚,蹭了蹭就痛心地说:“这都深秋了,木地板凉,什麽都不穿会感冒……”

说著就又滚起来,用这种高难度的伸腰动作起来了又跑到阳台那边去拿昨天他晾洗好的袜子,挑了一双回来赶紧著给周庆穿了。

周庆乐,任张时瑞围著他动弹。

其实他高兴得紧,都几十岁的人了,起码也比张时瑞大个七八岁,这小年轻的跟个宝一样对著他,他又不讨厌,他傻瓜了才不懂得享受。

作家的话:

ps:中秋那个啥,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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