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他交过手?”
“没有交手,只是看他出手。那一次,他只出一拳,便把同是紫金环的敌人击杀。”酒鬼突然不
的笑了“自那一次之后,我一直想和他交手,可惜不说这些了,我问你。你说楼上那个被你陷害的可怜虫,是不是金随迁的对手?”
“听你说了玄月芒,我想金随迁一定不是那人的对手。”
“为什么这么肯定?”
郑奇笑而不答,酒鬼愈发疑惑,上面那人难道和眼前地少年认识?“或许就是因为有高手保护,所以他才如此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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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随迁上去不久,紫色光芒闪烁,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中,整个大楼剧烈的晃动一下。之后,便见到一个紫色斗气包裹的人影飞了出来。从他飞出的狼狈姿势上看。绝对不是自愿的。
“果然如你所料,金随迁不是那人的对手。你究竟是怎么猜到的?”酒鬼问道。
“以后对你解释。”郑奇连忙起身,锋渊从大楼中出来了,他要去跟踪。“你出去与埃布特会合,让他开车载你回酒店,我做完事回酒店找你们。”
说完,他夺门而出。酒鬼脚步蹒跚,身子摇晃,根本追不上。“真是喝酒误事!”
郑奇摆脱酒鬼后,使用魔法枪遥对八楼射出一枚雾水弹。之后。八楼处又一次迸发寒流,在雾气的掩饰下。一粒水珠投向郑奇。水珠落在郑奇的后脑勺,消失在浓密地黑发中。“这幻神真的很好用。”
幻神回归本体的瞬间,一段记忆被注入脑海。战斗中发生的一切,一丝不漏的再次呈现。战斗中,每一个敌人的动作和技法,都历历在目。随着记忆的注入,郑奇心中多多少少的对技法有感悟,但更多的是对魔法的感悟。
元素体是以本源魔法力构造出来地,虽经过心核赋予元素属性,但它对魔法的理解和使用。简直是挥洒自如,让郑奇自叹弗如。“哈哈,有了这幻神,以后我只要冥想和做体操。技法和魔法让它修炼就好了。一个水系幻神就这么厉害,不知土系、火系、气系、暗黑系地幻神会怎么样?”
“别太自满了,你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影魔嘴里这么说。心中却也为郑奇高兴。
“知道了,我现在也想快速提升实力。我越强,幻神就越强。”郑奇收拾心中的兴奋之情,小心的跟在锋渊身后。
在郑奇离开不久,佣兵工会里又是一场大乱。敌人的突然消失,不仅让保安们惊恐交加,也让副会长金随迁颜面无存。他们疯狂的在各个楼层寻找,搜查每一个在场的人。只是这场寻找注定没有结果。关注战局的其他强者,也惊奇于闹事者的突然消失。来无影,去无踪,这样的高手最可怕!
可怕才刚刚开始,郑奇地到来,注定要给这座罪恶之城带来灾难。
跟踪一个失去武力的人应该很容易,可郑奇却不这么认为。锋渊是察觉不到他的跟踪,可不代表其他人察觉不到。凯尼恩此次亲自带队,落脚点一定布置很多眼线监控,以防被人跟踪包围。
郑奇跟了一段时间,发觉附近的楼上有人注意自己。继续跟下去只会打草惊蛇,于是他放出猊兽白云,让白云跟踪,自己则调转方向,走入另外一个岔道。
想来,应该没有人去注意一只小猫跟在身后。
白云跟了一小段距离,用它地精神波把黑土从冥界召唤过来。
“白云大哥,小弟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吗?”黑土彬彬有礼的问道。白云用灵波回答后,它又道:“哦,跟踪人。这个没有问题,我手下有专门跟踪地人才。”空间又是一阵波动,一只白骨老鼠被从冥界召唤过来。
虽是一只白骨构造的小老鼠,却也有一丝意识,在接到黑土大人下达的命令后,它欢快的点着头,顺着墙角一路追向锋渊。
“白云大哥,现在主人不再,咱们去找宝贝吧。”黑土抬手指着西北方,奸笑道:“那里有一个拍卖场,里面有不少好东西。”为了说动白云,它再一次许下十块冥火石后,又引诱道:“那些宝贝或许比冥火石更好哦。”
白云最近正在为冲破阶位而努力,七阶的它若是能进入超阶,虽然不一定能打败郑奇,但一定有足够的实力和速度自保。身为魔兽,晋阶的最好办法就是吸收能量,而提供能量的只有某些特殊的晶石。拍卖场,或许有它需要的晶石。
“大哥,去之前,我需要一套衣服,还有我要一张魔法面具。总不能让我这么一副摸样闯进去吧?”黑土指着身上漆黑的骨头说道。“还有,据说要进拍卖场要邀请函,竞价的时候还要钱。我想,那边的银行或许有我们需要的东西。”
有狡猾的黑土谋划,有实力强悍的白云出手,抢劫银行是再容易不过的事。
郑奇悠闲的漫步在繁华的街道,根本没有想到他的两个宠物正在谋划如何犯罪。
珞珈城里有不少魔界人,他们不被允许进入联盟,所以就在这里开设商店,贩卖一些魔界才有的小物件。郑奇步入一家店铺,随意的与几个魔界来的商人闲聊起来。
魔界在另外一个位面,和现世不同,那里还是帝制。魔王阿萨息斯三世为王三百年,此时远不如以前英明,如同一些老人一样,他越来越刚自用,昏庸无能。最可怕的是,他变得十分贪财,几年里巧立名目十几个税条,弄得民不聊生。大部分穿过“斯卡孔洞”的商贩,都不愿再回到魔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