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去追庞贝,已经两个月了。
和老刘就通过两次信,一次是刚到希腊,报了个平安,另一封就今早到的,让老刘带着两个留守军团,尽快到希腊汇合,准备与庞贝决战。
老刘从睡梦中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身上滴的蜡还隐隐作痛,老刘喊了句“水!”,一个奴隶端上来一杯水,可老刘怎么也起不来,转头发现,阿提娅光溜溜趴在他背上,流着口水睡的死去活来。
扒开阿提娅,喝了两口水,算是还了阳,奴隶贴耳上来说“安东尼大人,有个信使在等您。”
“信使?”老刘感觉到这事儿不简单,凯撒的信使前脚刚出了罗马,后脚又来个信使,凯撒还能忘了拿鹰旗让他去送么。
“让他去书房,我这就来。”
老刘翻身起来,给阿提娅盖上被,自己身上一块破布三缠五绕一下,说实话,穿过来这么长时间了,到现在自己穿衣服都费劲。
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书房,一个披着灰黄色亚麻斗篷的信使,掀开了几乎遮住全部脸的头罩,一张标准的罗马面庞映现出来,五官立体,头发黑棕且油腻,大约1米7左右的样子,身体十分精干,看起来就像军旅人士。
“昆塔斯?”
“安东尼你个老狗还挺不错的嘛,哈哈。”信使上来拥抱安东尼。
昆塔斯庞贝,是庞贝的小儿子,是个变态虐待狂,在整个罗马地下层面,都有他的身影,赌博、情色、走私,各种大拿,都怕他,他老爷子还是大名鼎鼎的庞贝。昆塔斯号称罗马逼供第一人,可以毫无任何心理负担的以极缓慢的速度阉割成年男子,在他手下,没有任何秘密可以藏住。
安东尼早年在罗马过着浪荡公子哥生活时,和昆塔斯有不少交际,算是酒场朋友吧。
所以老刘可以一眼认出他。
“什么风把你吹来了,据我所知,你应该在希腊陪着老爹和元老院那帮老家伙才对。”
“其实我早就回罗马了,碍于你和凯撒的关系,我不便直接找你出去快乐一番,可现在好了,凯撒出征这么久了,我觉得我们应该现在就出去喝一杯。”
“昆塔斯,昆塔斯,我的老朋友,你看看我们的脸颊,两天不刮胡子,我们都会刮坏床单的,我们不是年轻人了。要喝酒,我这里好酒多的是。”老刘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拿杯子给昆塔斯倒酒,这三两句话,一来一往的,大体意思,老刘心里也有点数了。
“哈哈刚才看奴隶脸上的表情,感觉你可真的没有自己认老啊,怎么样,阿提娅都站不起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