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喝醉的时候和窦章说的话也都是真的,那场大雨差点把他浇死了,他还特别恐高,一低头看到脚底的建筑就心惊肉跳。
一场突如其来的高烧让范书遇手足无措,他敏锐地察觉到,贫民窟内很多人都在暗中盯着他看。起初,范书遇猜测是因为他身上太脏,可转了一圈后,他发现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和他一样,甚至比他更惨,经常会见到衣不蔽体的流浪汉在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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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民窟少有权贵会涉足,里面唯一比较有钱的,看起来高档一些的建筑就是管事的事务所。每个贫民窟都会有这样一个地方,就像菜市场一定会有个市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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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民窟到底还是建设在庸城界线内,外面的人怕贫民窟里肮脏的怪物们跑出去,所以设立了事务所,建立起贫民窟的围墙,要求事务所严禁贫民流窜,还在各大出入口安插了负责防卫的重装机甲。
也就是说,被丢进贫民窟的穷人,只能进不能出,除非有人愿意花钱从管事的那把他们带走。而这里的人们为庸城提供最低端的资源——廉价劳动力,负责搅水泥,垒墙砖,拆钢筋。薪水拿得少之又少,基本拿不到钱,只有水和粗糙干粮。
范书遇高烧的时候做不了这种活,所有活都被别人抢走,他看到贫民窟里的人都像饿狼一样扑上去,甚至为了当一个陪哭员而大打出手,自相残杀。
输了的人就是丧家犬,会被地痞流氓抓去亵/玩。
高烧不退,意味着他很有可能就此走到生命的尽头。范书遇不想死。
至少当他躲在屋檐下,身上连能盖的东西都没有,只能抬头看夜里没有星的天空的时候,他心底有个声音在怒吼。
不能死,不能这么简单地就死了。
而后,范书遇找到了为什么贫民窟内所有人都会用奇异的目光打量他的缘由。
他在雨后路边的坑洼里看到了自己的脸,一张漂亮,脆弱,苍白的脸蛋。他居然有一头精致的金发,看上去像洋娃娃,甚至,他看到自己有一双琉璃般的义眼。
义眼太适配他的体格,以至于范书遇苏醒以后都没察觉出异样,好像这双眼睛天生就长在他的骨肉里。
第一次直视这双眼睛的时候,范书遇下意识地搓了搓。那时候他才十六七岁,还是个满脸稚气的可怜虫。十年过去了,成为赏金猎人后的范书遇也从来没忘记过刚睁开眼时自己过的是什么生活,以前他为了活下去,随时随地都能哭。现在他为了活下去,绝对不允许自己轻易掉眼泪。
窦章的话把范书遇的思绪拉回来点:“一个太少了,我想知道的还远不止这些。”
窦章多少能猜到范书遇会拒绝自己,倒是没表现出什么失落,也不强迫范书遇,小木头人只是安静地躺在范书遇手心里,任由范书遇把玩着,手指到处揉压。
“你为什么想知道我的过去?”范书遇问。
窦章愣了一下。第149章松塔山
*
贫民窟。
范书遇因为这双义眼,被管事的看上,特聘他做陪哭员,平时主要的工作就是哭,把管事的哄开心,他能拿到不少干粮,一小片面包,干净的矿泉水,甚至可以拿到低级的营养剂。
他总是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街上到处走,手里拿着不知道从哪拔下来的一截钢筋。
“看到那个人了么?最近‘上帝’新招的陪哭员,听说特别能哭,随时随地飙泪。”
“呵呵呵。”奇怪的笑声此起彼伏,“这么厉害?那他出去以后岂不是能当演员,长了张不错的小白脸,说不定在背后还舔上帝呢。”说话的人邪恶抛了个媚眼,手指拢做圆圈,吐出舌头,周围几个都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笑得四仰八叉。
他们把管事的称为上帝,在贫民窟,对方主宰一切。
“我说你们少在这笑别人,口/活好也是需要天赋的。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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