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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1 / 2)

找我,而且放学回家后除了晚上睡觉之外就跟住我家似的,烦的我不行,见着他就想跑。

每次我一跟罗维森提这件事儿他就装可怜,弄得我没办法就只好得过且过了,反正还有不到半年我就升高中了。这小子的想法现在我是越来越猜不透了,前些天还可着劲儿的躲着我,现在倒好,可劲儿的粘着我。

照我那猥琐同桌的说法就是:“罗维森就跟闻见肉味儿的狗似的,找着机会就可劲儿往上扑啊~”

我果断赏了他一个爆栗。

“嘿,你小子才是狗,什么破比喻呀。滚去再造八百年吧!”我话虽这么说,但那比喻也确实挺贴切的。

罗维森这小子平时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小样儿,怎么就那么喜欢粘着我呢?

thisisa&ion!

不过,就这样总是旷了课间学习时间他成绩还是一直保持优秀,有时候真是让我很眼红。

如果说罗维森这小子的学习水平已经达到了“登堂入室”的程度,但我就只能说是“差强人意”了。他脑瓜机灵,很会学习,也很努力,除去下课总来找我这一事实。明明我一初三学生了,有时候还要请教他一初二学生问题,这脸面有时候真是抹不开。啧。

我的英语成绩一直提不上来,所以就让罗维森给我补习。

所以,呵呵,阴差阳错?命中注定?有了那天。

那天!真特么不想提起那天!

——所有后续的开始。

或许一切开心的记忆都是“有心”的布置,而一切痛苦的根源正植根于此。

十二月末的北方已经变得非常寒冷了,白天气温已经零下好几度了,家里暖气恰好出了毛病,冻得我浑身哆嗦。

那天是周五,好不容易熬到了大休。铭姨又去出差了,因为我家暖气的事儿,我就去罗维森那儿睡了,也正好让罗维森给我补习补习英语。

我洗完澡之后才发现忘了拿睡衣,幸好屋里暖和,于是我就光着出去了。特么的,那时候我哪里知道罗维森喜欢我呀,我就当都是男的了,谁在乎穿不穿衣服呀。

现在想起来才发现罗维森那时候眼神儿好像就有点不对劲儿,一个劲儿的瞄我,在我看过去的时候还像被发现做坏事的孩子似的扭过头去。该死的!

可想而知吧——那天晚上,青春期年轻小伙子控制不住的欲`望像火山似的,喷发了,把周遭烧的寸草不生。

那天晚上半夜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很饿,就想着起来吃点东西,在铭姨家就跟在我家似的。大家应该也知道,青春期的时候,男孩发育很快,饭量也大,半夜有时候会饿醒。虽然平时我睡得像死猪一样,真正的雷打不动,但是那天我就吃了一顿饭。所以,正在不断发育的我在半夜被硬生生的饿醒了。

这不醒不知道,一醒吓一跳。罗维森跑到我被窝里去了,这也就罢了。他妈的,罗维森正叫着我的名字自渎。

我还记得他炙热急促的鼻息喷在我的脖颈上,当时还有点迷糊的我,存留的睡意一下就被吓没了。

愤怒和不解灼烧着我,让我失去理智。我立马跳起来,给了罗维森一拳。

“罗维森你他妈有毛病吧!”

接着我连衣服也没穿就直接跑回了家。

至于罗维森,谁他妈还顾及他怎样。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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