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踩雪堆里,你的脚不想要了?”是嗔怪的口气,他明亮的眼睛微弯着笑,“你不用怕,我要耍流氓也不会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的,起码要换个场地吧。”
我捧住他的脸,惊慌失措,“你是叶榛吗?你没被什么上身吧?”
叶榛含情带怨地驱着我,突然抓住我的手,瞬间嫩滑的石头卷住了手指,在我石化中,他已经一根一根地把五根手指都吮了个遍,香艳得我差点偏瘫。不对劲儿!听老人们讲山里有狐仙经常变成美男的样子出来祸害姑娘,眼前这个狐仙变的吧?
“那天在肯德基看你吃鸡翅,我就想这么干了。”叶榛煽情地咬了一下。
我全身一抖,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调情?
他不会脑浆冻成冰碴了吧?从翻书脸直接进化成等离子切割脸了?我们俩算什么啊?
“果果,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我茫然地摇了摇头。
他脸色绯红地抱住我,在耳边热乎乎地咬耳朵又吹气,“祖宗,你重新喜欢上我好吗……虽然我是个配不上你的家伙,可是你给我个机会变好行不行?我以后就变好了,变得比谁都爱你,让你幸福。这样你能不能给我个机会?”
我耳朵软得不行,大脑cpu过热,心里很痒,有个小爪子在挠,挠得血肉模糊依旧是痒。
夏文麒家住的小区里有家很好吃的包子店,叶梨小东西很喜欢吃那家店里的羊肉包子,于是夏文麒经常带着我们去吃。他们小区里从不缺流浪狗,有一条腊肠狗特别馋,连馒头米饭都不吃,饿得皮包骨头也趴在包子店门口怎么都打不走。
不管怎么说,即使是馋嘴,那也是只相当执著的流浪狗。
大多数时候我们会掰着包子的边边角角喂它,或者吃不完的就喂它。明明对人类来说是不要的东西,对那流浪狗来说却如获至宝,看你的眼神都热乎乎的,格外的亲热,本来我没在意这条流浪狗的死活,直到有回无意中去包子铺看见有几个青年人正拿烟头烫它,被烫到应该非常痛,狗被烫得惨叫,叫完那群青年便兴高采烈地送上一口包子角给它。
即使被伤害了,只要能得到想要的东西,那条流浪狗就用渴望的眼神在那等着。
别人都说:真是条贱狗啊,记吃不记打。
可我一直觉得那条非常有理想非常执著的狗。
不过就是记吃不记打,好了伤疤忘了疼,跟我这种人一样,觉得疼了只要能得到想要的东西,也是不会跑的,只会眼巴巴地等着。说好听了叫执著,说不好听了就叫犯贱。
叶榛接着说:“……别放弃我,这回别放弃我了。”
我知道自己该马上答应,该欢呼雀跃,放鞭炮庆祝什么的。无论叶榛为什么回心转意都不要问,只要跟他在一起就好了。
可这为什么?
我说:“你叫我想想。”
叶榛点头,“给你一分钟的时间。”
“喂!”
“一晚上,不能再多了!”
“……叶榛!”
“祖宗,乖。”叶榛做了个手势,小声说:“外面有人偷听。”
剩下的时间就是水温好后,被叶榛按着乖乖洗好了脚,抹了层冻疮膏,又裹了三层军用棉袜。叶榛一直在低眉顺眼地伺候我,最后我被殷勤地套上鞋子,我真怕他再把我抱回去,看来他并不在乎丢这份脸。于是脚一沾地,我就逃出了叶榛的蜘蛛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