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
她却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难过。“柳满歌就那么好吗?好的让你忘了皇位吗?”
柳满歌对她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柳溢歌。“她很好,一直都很好,跟她在一起,儿臣觉得很幸福。”
“幸福?”启贤像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她这辈子什么都有过,就是没有幸福过,因为这是天方夜谭,“温婉你太天真了,在皇宫里是没有幸福可言的。”
“所以,儿臣要创造它,也愿意为它付出代价,有个人跟儿臣说过,别做那个只希望喝牛奶,却不愿意给牛草的吝啬鬼,什么事都要付出代价。”
“好!说的好!你既然决定了,那你就去收拾那些烂摊子,去说服剩下的三位公子,他们要走,朕也不能拦着,如果他们想留下,朕也不会赶他们走,毕竟宫里早晚需要太子君。”
启温婉道:“是。”
皇上已做了妥协,她的争取有了一点效果。现在她只要晓之以理的把那些公子送回去就好,那样便两清了。启温婉心里有些高兴,她现在才算明白了柳溢歌的安排,突然的离开,满歌的死亡,自己可以守丧的理由,她们需要的是——时间。一环一环那样精妙,又理所当然,启温婉心里感叹着柳溢歌确实是很聪明的一个人,她爱她,而不是与柳溢歌为敌实在是太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结束。
谢谢大家一直支持。
第九十一章
第九十一章
一群白鸽在笼子里咕噜着,跳来跳去,有时候低下头去啄地上的小米粒,有时候去盘子里喝点水。忽然一只白净的手臂伸进来,拿走其中一只,其余散到一边,白鸽惊慌过后,又慢慢的散开,刚干嘛就干嘛。
手臂的主人站起身,正是大内总管红菱,她依旧穿着一身红纱衣,把写好的小纸卷塞进鸽子腿上的小竹管子里,然后往空中一抛,鸽子借力,飞向了蓝天。
望着白鸽没了影,她才转身回去。此刻她脸上的表情,既不喜悦,亦不哀伤,有的是更多的麻木。青春岁月已在皇宫中日复一日的逝去,没什么可怨恨的,穿的好,吃的好,比在老家强上许多倍不止,可是人总是念旧的,念家,也念人的。
待长公主做了皇帝,她便回老家吧!回家看看那里的树,那里的花,那里的玉米地,包下几亩地种种也是好的,再寻个好人家,生儿育女。平常小人物不就是这样么,难道还指望能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她是不想的,没那个盼头,只不过深受长公主的救命之恩,若非那年冬天,启温和把她从大街上捡回来,她现在只怕早死了,没有长公主就没有现在的她,帝君提拔她在宫里做了事,明知道是利用,她也心甘情愿,人总要念着别人的恩的,谁当皇帝她是无所谓,可是长公主想做皇帝的话,那她便尽一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就是了,只是这样偷偷摸摸潜伏的日子,到底哪天才是个头?
要是哪天被皇上发现,她这条小命也就呜呼哀哉了,没多大意义,头掉了碗大的一个疤,死后尸体被老鹰乌鸦吃了,连骨头也不剩一块,从此世道上干干干净净。
红菱一回嗤笑,便回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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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鸽落在公主府的院墙里,这里有许多白鸽在啄米,那只鸽子便立着那,头不断的转来转去,好似在寻人,这上午并没人发现它的存在,到了下午,启温和的贴身奴婢云寒才把消息报告给了她,“主子,宫里来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