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怕迷路?”
“我走过的地方,一次就记得了。我在部队里,谁也没我记路清楚。”
“你,太厉害了,你脑袋可受过伤啊!”我由衷赞叹记路的特殊能力,换做是我,这么偌大的城市,虽然已经待了许久,我敢保证,若是没有手机地图出门,我徒步肯定摸不着回家的路,我是出了名的路痴。
但,我的这种敬佩,在几秒钟之后就想改成狠狠捶他一顿。他说,我只是脑袋受过伤而已,又不是傻子,只有傻子才不记路呢。
天!也就是说,在我俩当中,我才是那个傻瓜!
距离小区门口两百多米的巷子里,有个夜排档,我叫了两个菜,让人端来了一桶米饭,与方与一起,毫无拘谨地吃了起来。说实在的,我也饿了,肚子里晚上吃的一点点牛排早已消化没了,和李小白一起,我尽量摆出淑女风范,绝不可以大大咧咧狼吞虎咽,八面威风四脚朝天。我相信,李小白一定会喜欢一个“温良贤淑恭检让”的小女子,而不是唱着“大江东去浪淘尽”的花木兰。
等到肚子里填了一些食物之后,我看着大口吃饭的方与说,明天呢,我带你见一下我的男朋友,顺便带你去买两件衣服,回来之后,再去中介给你找房子。
说完这些之后,我懊悔的不行,我真是一个傻瓜,只需要给他一些钱让他自己去买就可以了,这样,他又不会迷路,又是一个大男人,还怕被谁骗又不成。而我的李小白,只有明天一天可以陪我,可我却把这么珍贵的一天,全都无私地奉献给了方与。
“不用不用,你手机给我用一下,我现在给我妈打个电话,让他明天给我打些钱来吧。”方与回答我说。
“你还能让你爸妈省心么,你想啊,你初来乍到,然后和你爸妈说,你不光行李丢了,手机和钱也丢了,你爸妈不担心你么,说不定会立即让你回家种地。男儿志在四方,你都这么大了,不能让叔叔婶婶为你操心吧,更何况,不还有我么!”我用拇指指了指自己,但一瞬间之后,又倒吸一口凉气,好像,像我这样的“月光族”,是这个城市里白领的最佳典范了。
这时候,我多想方与能再坚持一下自己的想法,果断地问我借过手机,哪怕是吵醒他妈,让他妈打些钱了,让他度过眼前难关。
☆、05暗涌
方与感激地笑笑,说,猴妮儿你说的也是,那你就先借给我,等我赚了钱还你。
我附和着笑的时候还在想,明天还是到哪里去借点儿钱来才好,不然,剩下一个月的日子可不知道该怎么打发了。
吃完了饭,方与随着我去了附近的宾馆。方与说距离明天早晨还有四个小时,开个钟点房得了。在他的一再坚持下,最终按照方与的意思,开钟点房。前台坐着的老板娘说,年轻人有时候千万别把钱看的太重,有时候看似不必要的浪费,实则与你一生的幸福息息相关,你懂的。
方与摇摇头,说,我不懂。
老板娘很惋惜地摇了摇头,说,身份证拿出来登记一下吧。
方与从挎包里掏出了身份证。
老板娘一边登记一边对我挑了挑眉毛,说,这年轻人倒是挺会过日子的,他开钟点房你倒也同意了,你真了不起。行了,把你的身份证也拿出来吧。
我说,要我身份证干嘛。
老板娘说,派出所有时候会过来查的,两个人的身份证都得登记。
我这才知道,老板娘误会了,我急忙申辩说,他一个人住,我不住的。
“你误会了,她,她是我妹子!”在灯光的掩映下,我第一次见方与脸红,从脸红到脖子,红到耳根。
老板娘不好意思地道了个歉,我付了房钱和押金,又给方与200元让他先拿着,嘱咐他早点儿上楼休息。方与问老板娘要了一张白纸一支笔,认真地书写着“吃饭,80元;住店,200元;现金,200元,共计480元”之后,对我说,我记下来省得忘了,到时候一并还你。
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