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依灵可怜的看着毛佚名。
“灵灵,我记得你不是也入团了吗?怎么还有时间去拍戏?”依灵的成绩入前五,团体出道这已经是定了的。
毛佚名有些不明白,组成女团了,吴依灵哪里还有时间去拍戏。
“是组女团了,我也有名额,但是我经纪人说了,女团的资源很少;我能得到与音乐有关的资源太少了,除了和团队一起唱唱商演,以及和你们一起站上舞台给粉丝唱唱歌,其他就没有资源了,只能去拍戏。
不拍戏,我就没收入,公司给的工资也低。”
新人签的娱乐公司的合同都很苛刻,虽然像吴依灵这样的新人会有工资拿,但也就三五千块。不然很多不拍戏的,就只能成为公司里蹲。
“名名,就一首歌曲好不好?你都帮韩娟写了,帮我也写一个吧。等我红了,一定不忘记你。”经纪人说了,若是吴依灵能得毛佚名的一首原创,说不定还有机会,继续在乐坛里留下一点足迹。
“行吧,我帮你写一首,但是时间可能需要一年多的时间,你愿意等吗?”现在毛佚名手里可是好几个人的邀歌名单了,一个一个的排队来,毛佚名也需要半年。
毕竟写给别人的歌曲,就不如写给自己的那般的轻松自在。
而是需要按照邀歌人的嗓音特色,以及当事人的生活习惯、经历与想法来集合的,不可敷衍,也不可大意。
要写就要写出最好,最适合当事人的歌曲。
毛佚名的想法也是k姐的想法,认为毛佚名既然都要写歌了,自然要写出最好的,当对方是个名气不错的歌手,也能带动毛佚名的名气。
这也就为什么k姐愿意让毛佚名接邀约的原因了。
歌曲红了,成就便是相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