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秘书很快应到。
过了几分钟,人力资源部就把信息发过来了。林卿之把光标停在有林夕照片的页面上,对秘书说:“这个人留下来。”
经过一天的面试,林夕的身体有些吃不消,她躺在沙发上发呆,突然有电话打来。早上面试她的面试官打来说她被录取了,周一到职。听声音的确是早上那个人,林夕不由得感到幸运,终于有一件好事发生了。她起身给自己煮了稀饭,炒了两盘菜庆祝一下。简陋的出租屋里只有暖黄的小小灯光,林夕端着碗坐在塑料凳子上,面前的小桌上摆了一盘青黑色的一小坨蔬菜,旁边还摆了一盘焦黄的土豆肉丝。吃着吃着林夕的眼泪就滴下来,她边哭边往嘴里塞菜,“真难吃。”她还吐槽道。
可怜林夕把人生所有的运气都用在了遇见林卿之上,从她出生至今,从没富有过。
二十二年前,刚出生的小女婴林夕被父母扔在孤儿院门口。小林夕开蒙晚,总是笨笨的,阿姨、小朋友们都不喜欢她。八岁那年小林夕磕到了脑袋,医生说因祸得福脑袋里的瘀血反而散了。变得太过聪明的林夕更不讨人喜欢,可她学会了保护自己,和众人相安无事地过了几年。
林夕十二岁的时候,她的父母找到她,领养了回去。他们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记住,你欠我们一条命。”
回去没多久林夕就意识到自己盼着的父母只是卑劣无耻的小人,他们将自己放在孤儿院,等长到可以干活的年龄就领养回来,得一个免费劳动力。未成年的林夕无力摆脱父母的控制,但又不甘为他们赚钱,只好在外面做着廉价的小时工。直到林卿之的出现,林夕才看到人生的光。
林夕十六岁的那个夏天,在她打工的咖啡厅里看见了林卿之,这辈子她见过的最美的女人。
那年林卿之二十岁,正在a大读研究生。
自此林夕开始了对林卿之长达三年的“骚扰”。无论林卿之走去哪儿,都能见到林夕的身影。她不时地送小礼物给林卿之,给她免单,学习和她一样的双学位,缠着她问问题。两个天赋秉异的人本可以成为朋友,但林夕从一开始就知道,她不可能把卿之当单纯的朋友。
“卿之,卿之,这辈子,我还能再见到你吗?”林夕躺在吱吱响的单人床上,举着偷拍的林卿之的照片喃喃自语。
此时,a市的私人会所里,一群人嬉笑起哄,林卿之坐在沙发上,面前摆了千朵玫瑰,一位高大英俊的男人单膝跪地,手上拿着鸽子蛋般大小的钻戒,笑着说:“这是我第二十八次求婚。虽然我上一次说是最后一次,但不久前突然听说你有个初恋,这证明你还是会爱上人的,我不能放弃。”
林卿之轻笑,起身踩在花上,众人屏息看她的举动。纤细修长的手拿起钻戒,摆弄在指尖,长而浓密的睫毛低垂着,清冷的眸子看向一脸激动的男人,红唇轻启道:“我的初恋可以把她的一切给我,你可以吗?”
男人兴奋地说:“当然可以。”
林卿之摇摇头,把钻戒放回去,说:“我们这个圈子,谁还不了解谁,没有百分百的真心就要百分百的利益,你有哪一样可以给我?”
男人听后大笑,服气地点头道:“我就喜欢你这一点。算了,你就把我当个备胎,不管我结没结婚。”他向林卿之眨眨眼,从身后抽出一朵白玫瑰出来递给林卿之。她接过后说:“谢谢秦少的好意,再会。”
看戏的一群人纷纷八卦地感叹道:“这个女人真是厉害,遍地都是追求者,不接受还相安无事,变成朋友了。”
一向冷心冷情的林卿之突然有了个初恋,是因为一个月前的家庭聚会里,大家玩真心话大冒险,有人问她:“都说你不谈恋爱,我不信。你再高冷也该有感情吧,不然和高智商机器有什么区别。请问,你谈过几次恋爱?”
林卿之不悦地蹙眉,周围的人责怪那个人不会说话,打圆场说:“他不是那个意思,你有那么多知心朋友怎么可能没有感情。我们只是有些担心你身边没有人会孤单。”
面对家人变相的恋爱催促,林卿之本不想理,但脑海中突然出现林夕伤心哭泣的脸,挥之不去。
“有一个人,算是初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