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致特别好,否则鲜少自己做饭,即便杨浅紫,也不知他会做饭这件事。
宁休察觉到他的视线,回身看他,见他没有喝那杯牛奶,笑道:“不尝一尝吗?香蕉牛奶,我自己做的。”
“哦。”明雁此刻只会说这么一个字,表情也只有一个:呆。他低头喝了口那杯奶,果然味道很好,还能吃到香蕉果肉。
宁休一直看着,见他喝了,问道:“怎样?”
“好喝。”明雁老老实实回答。
宁休又忍不住笑,他没有弟弟妹妹,是家中最小的,从不需要照顾别人,可他其实很享受照顾别人后的成就感。这也是为什么何元对他比对自己爸爸都亲近,因为他对待至亲,尤其又是小辈,脾气特别好,有求必应。就连这个香蕉牛奶都是何元喜欢,他才尝试着自己做的。
如今又出现了这么个明雁,虽然不是至亲。可在宁休眼中,他也十分值得好好照顾。尤其昨晚之后,宁休下定决心以后要对这个孩子好。他只是单纯觉得明雁这个孩子不错,值得他的关心与爱护。
想到此处,宁休自嘲,是不是人到了三十多岁总会父爱、母爱泛滥,这么想,如果有个孩子是好像还不错。可是要为了孩子而结婚?
宁休默默地对自己说“不”。
明雁完全不知道宁休的这些想法,他还在努力去忘记昨晚的场景,努力消化眼前这些,努力的过程中,一杯香蕉牛奶不知不觉便见了底。明雁低头看了看空了的杯子,正想走到水池边自己洗,恰好此时宁休回头看他,看到了他空了的杯子。
宁休像哄小孩一样道:“只能喝一杯,不能再喝了。等会儿要吃饭。”
“……”一股又怪异又温暖又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充斥明雁全身,他甚至都忘了解释他只是想洗个杯子而已,他并不是贪吃的孩子。
宁休伸手:“杯子给我,你出去玩吧。”
“哦。”明雁把杯子递给他,听话地回身往外走,走到门口时,忍不住回头看。宁休身材十分好这件事全国人民都知道,但是明雁想,应该没有多少人见过这样的宁休吧。穿着简单的家居服,站在料理台前忙碌。哪里还是别人口中那般的模样,周遭全是烟火气息。
尽管依然不敢靠近,明雁觉得,宁休似乎离他近了些。
宁休在往锅里倒油,响起了“刺啦刺啦”声,明雁也不知自己到底如何想的,拿出手机,对着宁休的背影拍了一张。点下拍摄键的瞬间,明雁醒了过来,慌张地收回手机,看也没再敢看一眼,跑去了客厅。
☆、三十三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建议背景音乐——《星空》,rib弹的那版挺好。
宁休将菠萝虾仁炒饭盛在了一个花朵形状的玻璃碗内,菠萝、虾仁、青豆还有葡萄干。他还做了份番茄蛋花汤,很普通很家常的汤,同样盛在玻璃碗里,红黄相间十分的好看。他将两只碗都置在托盘上,直接走到客厅,放到茶几上,按住要站起接过托盘的明雁的肩膀。
“吃吧。”
客厅灯光十分明亮,灯光下的食物格外诱人,看到菠萝虾仁炒饭里的葡萄干时,明雁不自觉地伸出右手揉了揉自己的额头,他见只有一碗饭,疑惑地抬头问:“宁休哥,你不吃吗?”
“接你之前,我吃过了。”
他用了“接”这个字。明雁心中一暖,他不是傻子,如果此时再没有察觉到宁休的确对他好,那是不正常的。可他很困惑,明思对他好,因为他们是亲人,从小一起长大;陈昭对他好,因为他们长期相处过,他每月还会支付相应的医药费;成风行对他好,因为他们性格合得来,曾共同奋斗过。
宁休对他好,为了什么?
在明雁心中,宁休当得上“完美”这个词语,不缺任何东西。说句自贬的话,即便宁休真要潜规则谁,哪怕他自荐,宁休必定也是看不上的。
更何况,宁休曾经的女朋友是杨浅紫那样的女神。
所以宁休到底为什么对他这么好?
明雁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