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做有意思吗?他到底给了你什么好处?外面为他做任务,回来还得陪他上床,你难道没有自己想要的生活吗?你是个男人,你的自尊就是用来被另一个男人压的吗?难道还想着他会一辈子和你在一起?别指望他会对你好,就算你为他丢了命他也只会做做样子,不会有一丁点儿感觉,甚至连感激都不会有,你以为炎帮老大的位置那么容易坐?所有人都是演戏的高手,他们只在乎自己的权益。今天他也许只是和那个女的见面,下个月或是下次见面的时候,就不止这么简单了,他会跟那个女人结婚,他的身边不可能站着一个男人,你能帮他做任务,能陪他上床,但你能带给他的利益比得过那个女人的一句话吗?你能给他生一个继承人吗?他现在需要你只是因为你有利用价值,你有没有好好看看这几年你付出的与他给你的……算了,我是提醒你才和你说这些,别为了爱情,被人家当作傻瓜。”
周子欣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程诺依旧保持着背对她的姿势,直到听不见周子欣高跟鞋踩出的“啪嗒”声,才有条不紊的走回房间。
躺在床上,闭上双眼,周子欣那番话似乎对他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其实不然,如果是以前也许还会有点儿作用,只是现在周子欣说的话程诺早就对自己说过,但是说服不了自己。他就是陷入了爱情的漩涡里不可自拔,为了爱情,被别人当作傻瓜吗?
所以严千破把自己当作傻瓜吗?
十六岁从那个地方逃出来,看着外面的世界,五光十色令人炫目,当时以为只要离开了那个地方,一切都会往好的方向发展。然而可能是与这个世界脱离了太久,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太陌生,不知道该去哪儿,没有一个认识的人,甚至不知道下一顿饭在哪儿,那个时候在想是不是不该逃出来,至少那个地方还有一个关心自己的人。
生活偶尔会出现一些你意料之外的惊喜或惊吓,但总有一条让你活下去的路,关键在于你选不选择这条路,因为路上也许不只是荆棘这样会刺伤人身体的东西,或许会慢慢摧毁你的内心。
没有食物,学会偷抢,没有睡的地方,只要有一处干净的地儿,穿着脏得看不出颜色的衣服坐在地上,路过的人看着可怜还会扔个三块五块,捡起来紧紧捏在手心里,省着点用,可以好几天不用去偷,眼红的人会趁自己睡着的时候将这些钱都拿走,有了一次教训,睡觉的时候找个没人的地方,天冷了,捡几张废旧报纸和别人不要的衣服裹在身上,熬过一个晚上。
习惯一个人独来独往,夜晚晃荡在这个城市的人不少,遇到麻烦是肯定的,庆幸那个地方教的东西不是完全没用,防身还是不错的。
程诺的身手可以说很不错,不少群体邀他入伙,为了不再过这种居无定所,偷了这顿抢下顿的生活,他选了个不错的帮派混着,每天跟着罩着自己的大哥,打打架,吓唬吓唬人,没事还可以收点保护费,可以说生活质量提高了好几个档次。每一次打架他几乎都可以全身而退,他厉害的身手渐渐在周围传开,找他单挑的人不少,也有看不惯他却没有实力战胜他的人结成群体,想要灭掉他,最后他只是受了点儿伤,来的人都被他教训了。他的名声越传越广,传到炎帮老大严峰手下大将程广胜那里,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出乎所有人预料,程诺竟然是程广胜的儿子。
程诺从小就是一个人,在孤儿院生活了五年,后来被一对夫妇领养,之后又被莫名其妙抓到一个地方,每天进行训练,六岁进去十六岁逃出来,整整十年,程诺自己也没想过这辈子还能遇见自己的亲人,内心多少也是有些激动的。
二十岁他从一个小混混变成了程少爷,吃的是山珍海味,睡的是绫罗绸缎,以前叫他程小弟的人现在见着他至少得叫一声程哥,以前是他跟在别人后面,现在是别人围着他打转,真是风水轮流转。欺负过他的人见着他得找地方躲,生怕程少爷一个不高兴自己小命就没了,再说他们也没伤着程少爷,自己倒是被程少爷伤着了。
成为程少爷以后,生活似乎更不需要他担心,饭有人做好叫他,衣服柜子里一大堆,时间多得不知道该干什么,程广胜将他送进了一所大学,从他一踏进校园,便发现他与那儿格格不入,他早已失去了那样的青春。
程广胜密切关注着这个好不容易找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