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唯一能期盼的就是,被赶下车的表弟珈菲尔会给家里打电话告状,然后家里人出来寻他们。
但他平日里就总出去疯玩一整天,即使他的电话一两天都打不通,家里人大概都意识不到他们被“绑架”了,当然,洛夫基斯也看得出来,这起绑架其实是临时起意,分外粗糙。
这伙人的目标本来是“游客”。
而且不是绑架,只是敲诈勒索,但偏偏,弟弟的女朋友是法国人,一路上总是在用法语说话,当他们在滑雪场遇到那个“极光猎人”时,对方也以为几人是法国人——
而不知为何,洛夫基斯他们没有反驳,只让弟弟女朋友与那人交流。
然后他们就被半哄骗地拉到了这里,在迪根湖的最南边,冰冻湖面的一角,天空中是最美的极光,但从屋里出来的人自称“守林人”,紧接着就开始配合那位极光猎人“敲诈”。
可能是在滑雪时露了富,也可能是弟弟女朋友不知瞎说了些什么,敲诈的金额已经不讲道义了,焦急起来,同行之人就暴露了本地人的身份。
洛夫基斯有看到,其中为首那人的表情瞬间不好看了。
——糟糕了!
他们敲诈游客,一方面是有的游客的确不懂行,另一方面则是游客往往待不了太久,有些人沟通都成问题,返回本国后,这里的案件很快就会不了了之。
但他们几个本地人更多……敲诈团伙的眼神变得危险起来。
情急之下,洛夫基斯装作没有看懂,故意说自己没有足够的现金,但在镇上买了一箱纪念金币,就存在邮局,计划在离开时取走。
……而这话其实不是谎话,所以天衣无缝。
小镇的确会向外,尤其是向游客们兜售这种昂贵的纪念币,算是这里的特产之一,是妈妈让他取了给表弟珈菲尔的礼物。
分明和这个表弟并不太熟,但家里的长辈却都很喜欢他,而且每年给的礼物都是昂贵又用心的……洛夫基斯就很讨厌珈菲尔。弟弟也是这样,珈菲尔看到弟弟的女朋友时,还问了句“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没事搭讪个什么!?
现在只希望那开了他们的车去取金币的男女暴露行迹,然后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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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令梧:“现在想想……我见过我一个表哥女朋友的照片,在监狱的网站上,是在逃的罪犯,罪名是电信诈骗,只是照片上和本人有一定差别,可能动过手术。”
楚听乌顺着他给予的信息让系统搜了搜,遗憾发现,对方可能也只是误打误撞地被卷入了这起案子,倒不是合谋仙人跳。
而顺着之前他们遇到的那两人,也搜出来一伙人,是本地反复进宫的犯罪团伙了,倒从来不对本地人动手,多是游客留下的报警记录。
在车上时,邵令梧就给警察打了个电话——毕竟不能真把那两个抢劫失败的罪犯丢在雪地里冻死——但警方态度散漫,反倒是酒店比较积极。
他们派了人过来,要把他们的车开回去,表示会顺带把两个罪犯送去警局的。
楚听乌停车,前面已经能够看到冰冻的湖面,在她的眼中,周围的痕迹都淡化消失,只有湖边护林人的木屋中有代表活人在活动的光点。
但其实根本不必看——
木屋外面还有人在烧烤呢,可滋润了。
车停在这里,几乎与树林融为一体,很快前盖也积了一层雪。楚听乌没向邵令梧解释为什么不直接开去警局或者等待警察,反而一路往罪犯的大本营开,邵令梧也没问,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直到真的看到那几个人后,他才疑惑:
“然后……我们把位置告诉警察?”
他是“告诉”不了了,他不指错路就算不错的了。
他问完这话,转头瞥了眼楚听乌,然后一愣——
身侧的女孩眯着眼打量木屋,整个人似乎没什么变化,但存在感几近于无,姿势也没有太大的改变,可邵令梧看着,总觉得她如今的姿势似乎能随手扭断自己的脖子。
邵令梧:“他们有猎枪。”
“嗯,”楚听乌说,“我闻到了。”
直线距离超过三百米,又是在冰天雪地的户外,人脸都看不清楚,这里也闻不到任何烧烤的味道,但邵令梧相信她这句话。
楚听乌默默凝视着对面,风雪虽然变得更大了,但两人都能听清那里的动静,有极为细微的哭泣声和争吵声,而林屋内的吵闹声并没有影响到在避风处烧烤的几个人。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说:“七个人。”
这个团伙有七个人,四个人在屋外,两个人在看守,还有一个是司机,正在另一辆车的驾驶座上打瞌睡。
在这种地方,电子设备的用处不太大……所以系统也帮不上忙,但楚听乌的心跳莫名更快了。
在这样的荒郊野外,即使有枪械,人类和“野兽”的距离无疑也被缩小了。
她又仔细观察,很快判断出,房间外这犯罪团伙的五个人里,有过开枪经验的应该只有两个,另外三个手中明显没有沾过血。
楚听乌又看了一眼邵令梧,对方也在看她,但下一秒,邵令梧说:“去吧。”
即使说出这句话会让他承担不少心理压力,因为如果楚听乌受伤或者死亡,他会认为那也有他的责任——即使他认为这不是理智的行为、理智的举动——但邵令梧也知道,楚听乌做下的决定并不会因为其他人而改变。
如果什么都要按理智的判断来行动,那这世界上就不应该有“极限运动”。
楚听乌和邵令梧在车子的后备箱翻找,邵令梧的小提琴不见了,但找到了绳索与胶带,看样子是之前那喜获三文鱼的二人组放的,以备不时之需,现在楚听乌正好能用。
不过,带上东西就有些影响她活动了,所以楚听乌和邵令梧约好,在她处理完之后给邵令梧发出讯息,邵令梧开车过来帮忙绑人。
楚听乌也的确不是在说大话,如果没有枪,她完全不惧于正面突入,而因为枪械,她得稍微绕个路,并不要表现得太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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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夫基斯在发呆。
但他的发呆刚开始就被打断了,因为犯罪团伙中的一个人突然走过来,辨别了一下,把他抓了起来。
他听着他们的谈论,很快就发起抖来。
敲诈勒索的团队并不容易发展成杀人夺命,但如果敲诈的对象处于弱势,而且几乎没有目击者与监控,在杀死对方后能完美逃脱,甚至除了自己人,几乎没什么人知道这个凶杀地点……除了受害者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