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当时专案组对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的判断:】
嫌疑人大约在1972年至1983年之间出生,男性,年龄大约在30岁-40岁之间,身高约1.68米至1.76米。此人应该是在白银长期居住,有较严重的性变态心理,或者生理缺陷,特别是具有性功能间歇性障碍症,对女性怀有仇恨心态。
根据调查发现,该嫌疑人在白银县区有独居条件,其性格特征基本趋向于内向、抑郁、冷漠,不善交际,孤僻不合群,做事极有耐心,并且具有非常明显的双重性人格,做事隐蔽性极强。
嫌疑人作案时多选择青年女性为目标,强奸后杀害,作案时间大多选择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班时间,作案手段多采取尾随、敲门等手段入室行凶,手段极其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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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杂种,太变态了,连8岁的孩子也不放过。”小齐恨恨地咒骂道。
“师父,凶犯在好几处现场都留下了指纹和dna,这些都没派上用处吗?”相比小齐,孙怡显得更理性。
“当时技术还比较落后,dna只能保存血样、检验血型,没有条件进行大规模的鉴定比对。指纹当时也还是靠着刑警们拿着放大镜人工比对的,即便如此,当时警方还是对白银县数十万在籍的成年男性进行了排查筛选工作,这样的办案举动在中国刑侦史上都是极为罕见的,但最后这么大规模的排查还是没有找到那个凶手。”许长生回答道。
“那会不会这个人是流窜到白银作案的,做完就走了?”孙怡又问道。
“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你们有没有发现除了8岁的小孩是被勒死的,其他几个受害人都有颈部被切开的现象,他是明显懂人体解剖学的,因为颈部有动脉血管,他这么做就是为了灭口,这也说明他作案时很可能没戴面具之类的,而且他很可能就是白银本地或常住本地的人,他担心万一受害人不死的话会把他指认出来或为警方提供画像描述。”许长生解释道。
“他为什么2003年后停止了作案?但隔了20来年却又出来作案了呢?”孙怡又问道。
“会不会是他搬到别处去住了?”小齐说道。
“那别处也没发生这种类似的案子啊?”
“也许是他到了别的城市后由于不熟悉环境就停止了作案。”
“二十年了不早就熟悉新的环境了?他为什么没在别的城市继续作案?”
“那也许他是出国了,最近才刚刚回来。一回到故地,压抑已久的戾气又激发他犯了案。师父,你觉得这个假设怎么样?”小齐越说越觉得自己说的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