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她摸索了好久才找到这座高级公寓的大门,然后离开这里,走之前她看见饭桌上摆着看起来刚做好的饭菜,不过她没有多做停留,直接回到了自己的住所。
才离开几天,却让她觉得恍如隔世。
手机已经没电了,想起几天前和吸血鬼走得匆忙,连根充电线都忘了带。
她的衣服被吸血鬼撕扯下来不知道扔去了哪,现在身上这件,也是从那个公寓里带过来的。
她脱掉身上的衣服扔进脏衣篓,如游魂一般走向熟悉又安心的床铺,恍惚间,像是一头回到简陋巢穴中疗伤的野兽。
至少在这里,什么都不要想,什么都不用想。
手机的电源接通后,过了几分钟才开机,一打开便嗡嗡了几声,她木然地打开,发现是几条信息,有人分叁次,往她的账户里打了叁笔数额可观的钱。
噢,大约是吸血鬼买她当凶手的钱。
原来真的有人愿意不惜一切代价,来换取自己的死亡,这下她信了。
她根本没有道理拒绝这样慷慨的金钱交易,麻木地点开手机,麻木地还清所有贷款,房租,水电,看着那些瞬间被清空的数字,怔了几秒,突然发疯一般将手机砸向墙壁,然后蒙住头缩到被子里。
怎么办,为什么,不知为何,她真的好痛苦,好痛苦。
她原本不应该被蛊惑。
她其实一直都很清醒,她其实一直都有疑惑。现在她清清楚楚地明白了,爱字有多奢靡,从一开始,吸血鬼就只是从她身上寻找着,等待千年的爱人的影子。
只有她亲手杀死他,他才能回到自己的爱人身边去赎罪。
呵。
好过分,真的是好过分。
她以为这辈子,活到现在,已经足够坎坷。
可是原来,就连她被称之为主角的戏里,也还是只能做替代品和旁观者。
她好羡慕,羡慕吸血鬼,他可以用千年时光来寻求自己最想要的结果。
但是她又突然回忆起上一次说羡慕,吸血鬼隐隐生气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