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手一甩,一瓶纯净水就飞向丧彪:
“请你的,不用客气。“小方笑眯眯地说着。
“他娘的,又被你占先了!”丧彪瞬间眼睛就红了起来,脸上肌肉狂抽。
小方这些年混迹“销金窟”,人虽小,却搏得了一个“火眼金睛”的不雅外号。
曾经有拾荒者这样评价小方的眼光毒辣:
“凡是这小子经过的地方,蚊子脚上的肉足足要少三两,地陷三分,天高三尺。”
可见凡是被他光顾过的地方之惨。
丧彪也不过比小方晚到几分钟而已,但想来最有价值的物品已然进了小方的背包。
虽说小方占据的这个小山头还有至少90%以上的开发余地。但丧彪不抱任何幻想。
丧彪有心在这里和小方做过一场,但又怕耽误了发财,这个时候,时间就是金钱!
而且他还眼尖地发现,附近起码有两座垃圾山上明显散发出一些奇怪的光泽——
很可能就是“未知奇物”!
“未知奇物”这种东西,很可能一钱不值,但也有可能价值连城。
丧彪此时内心的纠结可想而知。
那些从四面八方涌来的拾荒者,可也是眼光毒辣得紧的……
如果真要在这里和小方夹缠不清,铁定就会被其他拾荒者捷足先登。
那些饿狼一般的拾荒者,象蝗虫一样飞快的占领着一个个山头。
不少地方都响起了压抑不住的雀跃欢呼,显然是发现了价值不菲的东西。
到底是去是留?这是一个倍感煎熬的问题。
丧彪是真想一走了之,小方光顾过的地方,还能剩下什么好东西?
但先前的脸就白丢了?面子往哪搁?
出来混,最重要的就是面子。不然人心散了,小弟就不好带了。
就在丧彪内心纠结无比的时候,小方已然一口气将纯净水灌进肚里,随手一扔:
“彪哥,我在这里等你,不是想和你打架的,而是想指点你一条明路,发财的明路!”
“什么意思?”丧彪绝对不信有这种好事。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有钱一起赚,有财一起发!”
“你有这么好心?”丧彪狐疑不定。
小方嗤之以鼻:“所以说你死心眼,有钱拿就好,你管他好不好心。喏,这里边是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