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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教你(腿交)(1 / 1)

男人的拥抱比想象中要紧很多,余颂不舒服地想把人推开,却反而被桎得更严。

他只好服软:“你想要我做什么?”

洛桑反问:“你觉得呢?”

余颂知道对方是故意想刁难自己,他越是露怯越会让对方得到低级趣味,于是便强装镇定地抬起脸,好让视线跟男人彻底相交。

洛桑倒还是那副笑脸,他耐心等待着余颂的下一步动作,眼里全然是期待和兴趣。

即使从没跟人接过吻,但有酒精作祟,让余颂内敛的性格被激出了冲动,趋使他双手攀上对方肩膀,凑上去吻住了洛桑的唇。

被主动投怀送抱,洛桑微微发怔,嗅到了一鼻子洗发水的清香。余颂光贴着对方的唇不动,僵持几秒后又缩了回去,憋出来一句这样行了吧?

洛桑愣了几秒,一只手捂住脸低头,笑得肩膀都在不停颤。

“你笑什么?”余颂后知后觉的害羞,有些不好意思的嘴硬道,“是你让我猜你想要的报答的。”

洛桑笑得花枝乱颤:“怎么说呢,嗯,方向对了。但这种亲吻方式,我还以为是初中生才有的呢。”

余颂羞得满脸通红:“我又没接过吻。”

“我知道,这点很可爱,”洛桑重新环住人腰,“你再试试,这次我来教你。”

男人的语气带着鼓励,清秀的五官舒展开来,如同一位关爱学生的体贴教师。余颂犹豫地再次踮脚,用嘴去寻对方的嘴唇。

这次他的动作慢了很多,更多的是一种试探。等余颂将要再次吻上时,洛桑突然主动逼近,扶着他的后脑重重吻住,轻而易举撬开了不知如何放的牙关。

余颂被这突然的攻势吓了一跳,本想往后退开,却被牢牢扣住脑袋动弹不得,只能任凭洛桑含住他的嘴唇,将舌头伸了进去。

“!!”

余颂的惊呼被压进喉咙,他从来没经历过这么淫荡的亲吻,舌头被迫相搅发出水声,两人口腔里的酒味混杂相融,互相尝到了对方嘴里的味道。

津液顺着嘴角漏出,余颂不知道怎么呼吸,被洛桑肆意玩弄着口腔。他难受地嗯了几声,拳头靠在对方胸前擂了下,作用跟猫踩奶差不多。

洛桑被他推得口干,放在后腰的手隔着意料揉捏着软绵的臀部,末了还抬高狠拍了两下,发出啪啪的声音。

余颂抗拒地闷哼,他接吻时不会换气,几乎到了缺氧快闭气的程度时,洛桑才揪紧他的头发,把怀中人脑袋往后撤,这才使得两人的唇分开。

因为被扯紧头发,余颂不得已维持着抬脸的姿势,让接吻后的表情被对方收尽眼底。

连手都没跟人牵过的纯情少年这次终于初尝情色,被吻得双眼迷离,呼吸上气不接下气,只能张嘴努力喘息着。嘴角很湿,脸颊飞着两片红云,有点被亲傻了似的。

洛桑很满意他这张来到这里就缺乏生气的脸上终于被开发出了点淫态,看着余颂诱人不自知的迷茫,小腹的邪火又往上扑腾了几丈。

他们现在靠得太紧了,每个人的反应都逃不过对方发现。大腿处被什么半硬的东西硌到,余颂很快反应过来那是什么,便开始拼命挣扎起来。

洛桑被他闹得越发来劲,恨不得直接把人死死禁锢住,直接把性器塞进去,操得他只能一声声发出无力的哭叫。

他忍了又忍,最后把人翻了个面,扶着余颂的胳膊搭在水池边。

余颂不习惯背对着人,他的裤子很宽松,脱下来并不难,他们也不准他穿平角裤,都是料子很轻薄的三角内裤。他很害怕洛桑在这里夺走他的初夜,态度很不配合。

“我不会进去,”洛桑安抚他,“你乖一点。”

余颂颤抖地说:“我怎么相信你?”

洛桑笑了:“那你也可以不信。”

知道自己问了个愚蠢的问题,余颂不再说话,只是双手握拳,伏下身子维持着撅高屁股的姿势。衣摆被掀起搭在后背处,裤子很容易地就被扒下倒大腿根,将两只腿锁住了。

他感觉到一只宽大的手掌慢条斯理地揉着半边臀肉,拇指挤进里边,用腹指轻轻摩挲温热的阴唇,施力微微按压。

余颂除了洗澡外基本不会主动触碰那个地方,被洛桑这么不轻不重地摸,他觉得有些怪异,说不上来是痒或是难受。

他的神经高度紧张,生怕洛桑一时兴起又要做出什么,全身僵硬地维持着趴着的姿势,让下面被摸的古怪感觉逐渐放大。

手抽了出来,一阵衣料摩擦声后,换成了另个坚硬炽热的东西挤进余颂腿间,侧面嵌进两片外唇的包裹里,顺着穴口贴住中心的肉芽。

余颂歪了下身子,很快屁股被甩了一巴掌,白皙的肉上显出五个指印。洛桑一只手捏紧他的腰,低声提醒人:“夹紧了。”

下一秒,他就开始抽动起来。

棍状物在娇软大腿和阴唇包裹下很舒服,像很快就把四周冲成一堆软烂的肉,余颂被磨得皮肤发烫,但双腿被自己的裤子锁着无法动弹,只能任由男人的性器在里抽插。

突然,阴茎狠狠磨过某个点,余颂哼叫了一声,体温变烫了些。他隐约听见男人的闷笑,身后的动作猛然加快,直直碾过阴部里的敏感器官。

“等一下唔嗯”

他的阴茎好像更硬了。突然明白这点的余颂有些惊慌,身体突然不受控制地打了个抖,整个腰胯收紧。他夹着的肉棒变得越来越热,胀大半圈后抵着小腹往前推。

是不是又要上厕所了了?腹部发紧让余颂低着头,怀疑自己是水喝太多,然而随着放松,尿液却没有涌出。

来不及细想自己的器官出了什么问题,余颂头晕眼花地塌下腰部,半身打了个激灵,嘴里无意识哼唧了几声。

洛桑最后插了数十下,他握住性器拔出,撸动后靠住身下人的腰椎,将精液全射了出来。

某种粘稠的液体顺着臀肉下滑,余颂脚趾扣紧,全身像被压缩到极致的弹簧猛得放送,提不起什么力气。他的大腿内侧被磨得通红肿胀,原本干燥的阴部也黏糊糊的,沾上了润意。

洛桑用指头捻了把穴口,拉出一截银丝揉搓。遥远的室内迷迷糊糊的穿出人群笑闹的声音,被两人此起彼伏的喘息声压下。

余颂双腿又酸又麻,脑子还处在未知刺激后的空白。洛桑嫌他没怎么出水,伸手揉了几把阴部,调笑了句这里还得多训练呢。

余颂被他摸得又有些站不住,幸好在摔倒前被掐着腰搂进怀里。洛桑细心整理好他的衣服,盯了会儿他的脸蛋,突然低下头再次狠狠吻住了他的唇。

裤子被套上后立刻濡湿,黏糊糊的感觉让余颂很不舒服,再加上他穿的裤子颜色不深,打湿后看得很明显。

等洛桑吻够了,他终于找到机会恳求:“我不能这样去吃饭。”

他们住的地方是离祖母在的主屋很近的另一间空房,三个人暂时睡在不同的地方。但等到婚礼完成后,他们就可以入住二楼最大的房间,在那里度过他们的新婚之夜。

洛桑很享受他没安全的感觉:“那我带你回去。”

屋内大家估计是看他们离开太久,有个小姑娘出来叫人,边喊洛桑的名字越往这边跑。

洛桑一把将人抱起,余颂被迫让身体展露在对方的注视下,他怕自己的异状被发现,只能欲盖弥彰地将脸埋进洛桑的怀里。

脚步声越来越近,余颂紧张地听见两人用他不知道的语言有来有往的聊,很快,洛桑掂了两下怀里的人,余颂本能把他抱紧,更加不敢抬头了。

小姑娘发出一阵笑声,风似的离开了。

洛桑抱着他这么一步步往前走,余颂仓促地抬头,刚露出眼睛看向人,额角就沾上了一片柔软。

“我们马上就到家了,公主。”

洛桑吻完他,彬彬有礼地说。

余颂这一觉睡到了大中午。

屋子里没人,床头柜上的保温杯里是温热的蜂蜜水。大腿内侧抹了药后皮肤好得很快,一夜过后只有微微的肿胀,不碰的话倒还不会很难受。

昨晚却不同,两个新磨出的伤口又痒又疼,害得余颂在床单上滚来滚去好久才勉强睡着,偏偏罪魁祸首还好意思美名其曰——这是给你留的纪念,之后你每次走路,都会想起我。

于是尽管余颂想尽快忘记昨晚经历过的边缘性行为,却还是在摆动双腿时,下意识回忆起自己是如何夹着男人的阴茎,撅着屁股被人摸的场景。他耳朵发红,忍无可忍骂出了声。

“变态。”

回应他的只有曲县的风声。

跟昨天的大太阳不同,今天的天气有点偏凉,没什么阳光,整个山头都笼在阴云之下,远处爬在山川上的男人甩着长鞭吹了声长哨,将密密麻麻的牛群往回赶。

微风拂过脸,余颂拨弄了下腮边乱飞的发丝,他突然感觉到一种难以言说的平静,他享受着只有自己的时刻,假装从现在开始世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地广人稀的曲县风光在试图吞没他。余颂迫切的希望自己的悲伤和愤怒都能够被彻底带走,这样到了婚礼当天,他或许能假装得更开心些。

“达娃——”

女人的呼喊声打破了他的胡思乱想。余颂抿了口杯子里的热水,跟迎面走来的白玛打了个招呼。

白玛手里牵着一个男孩,怀里还抱着一个,两个小孩穿着长袍,都留着长发扎成小辫,外表看起来年龄都只有三四岁,睁着棕色的眼睛看来看去。

他们一起望向正跟母亲聊天的陌生人,似乎是对他的五官皮肤抱有很大的好奇,纷纷仔细盯着余颂的脸看。

对小孩算不上喜爱,但会天然抱有善意的余颂勾起一个温柔的笑,分别跟两个小家伙打招呼。

被抱着的孩子胆子更大,他舔了口手里握着的奶酪棒,用稚嫩的童声响亮地问:“你是牛奶味道的吗?”

两人听见这句话都笑了起来。白玛边笑边解释解释:“他从没见过汉人,不知道这世界上会有男人像你一样白嫩。”

余颂问了两个小孩的名字,白玛告诉他小一点的叫德吉,大一点的叫顿珠。他走近德吉逗弄人:“你想闻闻看吗?”

德吉点了点头。余颂把脑袋伸过去,让自己跟小孩靠得很近,德吉伸着脖子嗅了两口,嘻嘻笑着躲回了妈妈怀里。

余颂转到白玛身后看德吉的脸,德吉偏偏要躲着不看他,余颂就故意追着他看。两人玩了好一会儿你追我赶的游戏,德吉被逗得发出一连串银铃般的清脆笑声,连手里的奶酪棒都不吃了。

余颂徉装不解:“你躲我干嘛呀?是我身上不好闻吗?”

德吉摇摇头,他小声说了句民族语。余颂把耳朵凑过去,就听见小孩继续说。

“你闻起来,像云朵。“

余颂好奇地问白玛:“什么是云朵的味道。”

“就是棉花糖的味道。几个月前我们带他去拉城看朋友的时候买过一次,这孩子就惦记到了现在。”白玛摸着儿子的头发。

被德吉童趣的语言逗得哭笑不得,余颂不明白,自己身上怎么会有棉花糖的味道?难不成是因为早上喝了蜂蜜水的缘故?

他还没想懂,一晃眼就看见另一个小孩也眨着眼睛看他,全然是同样的好奇。余颂蹲下来问:“你也要闻吗?”

顿珠微微点头。

余颂让人走过来,顿珠往前了两步,学着德吉的样子飞快凑近闻了一口,又迅速跑回到妈妈身后把自己全挡住,只留出一只牵着裙摆的手。

“他好害羞啊。”余颂的心软了。

“大的比较内向,小的比较活泼,又很精明,”白玛叹了口气,“他俩闹起来的时候,我真是恨不得把他们都打包送人得了。”

她如同每个做妈妈的人一样,说起话来就离不开她的孩子们,每天几乎二十四小时都围绕着小孩转,自然对生活的任何经验感悟也都与育儿脱不开关系。

他们又聊到婚礼的事,白玛告诉他,婚姻当天新娘的脸是不能被别人看到的,包括新郎也得在洞房时才能看到。她和几个姐妹负责余颂的整个外表打扮,把他从头到尾的梳妆全包揽了。

余颂看她这么兴奋,不好意思直接泼她冷水,只能暗示道:“简单点就行,我化妆了不好看。”

“瞎说!”白玛反驳,“你化了妆怎么可能不好看?只有全世界最差劲的化妆师才化不好你这张脸。”

她说完还对着两个小孩问“是不是呀”,德吉嘴巴甜甜地说哥哥好漂亮,顿珠还是害羞得说不出话,只能在旁边微微点头,小心观察着余颂的反应。

余颂说不过她,只能算作默认。白玛朝远处看了眼,掂了下怀里的德吉:“我去那边看看我丈夫,你可以帮我看下顿珠吗?”

余颂点点头。白玛拍了拍顿珠的背,小孩挪出来两步,怯生生地伸出一只手,原本想拉住余颂的衣摆,却反被细嫩的手捏住了。

“你想我抱你吗?”余颂问。

顿珠顶着两个高原红,听完对方说的话后就张开了双臂,余颂抱起了小孩,这时候顿珠才算彻底闻到了这个漂亮哥哥身上“棉花糖的味道”。

他本来性子认生,但对着余颂却很想亲昵,便乖巧地搂住人的脖子。德吉在旁边看得吃味,闹着也要留下来哥哥陪着玩。

“陪你玩,怕是要玩到把你哥哥气得头发掉光!”白玛用民族语笑骂了句,哄着哭泣的德吉说带他去看牛,急急忙忙往隔壁的山头走。

广阔的空地上就剩下余颂和顿珠一大一小,余颂问他想玩什么,顿珠想了想,立刻回答:“我也想去看小牦牛。”

以前他都没机会去看呢,妈妈说余颂哥哥是夏苏家三个表叔的老婆,是他未来的表姨,那他肯定可以带他去看小牛。妈妈说夏苏家一共养了好几十头牛呢!是他家的好多倍!

看着顿珠期待的脸,余颂被萌化了,亲了口小孩的脸,带着他往牛圈走去。

那森一大早去了十公里之外,在一家手作艺人的家里拿到了几周前就定好的婚服。新娘穿的裙子虽然是按照余颂量过的三围定做的,但为了防止有不合适的细节,他还是决定带回去先让余颂试试,有什么错误也能及时让裁缝改。

自从那天的训诫过后,他和余颂再也没有单独相处过。本来全家就是他的汉语最差,平时洛桑和萨杰在跟人闹的时候,讲话速度一快他就什么都听不懂,只能站在一旁装不在乎。

那森没跟人交往过。他的身份不一般,大多数人对他的感情是又敬又怕,他也没上过学,身边除了同为宁玛的男人们,就是他的两个弟弟。

对那森来说,揣摩一个少年的心思并不算难。他是做哥哥的,性格沉稳细致,绝不是那种看不懂眼色的木头僧人。他作为宁玛看过很多双眼睛,以至于如今他能明白人类的善良,也能读懂人类的贪欲。

只是当这个少年实在太不一样。他是汉人,他从小在城市里生活,他住的地方靠近大海,他不喜欢吃西部的食物,他听不懂民族语。最重要的是,他是他未来的妻子。

那森知道他不能像对弟弟一样对余颂,当然,他也绝对不可能这么对待,毕竟他从小看着萨杰调皮时总有种怒极攻心的烦躁感,气过头时连看到他的脸都烦。

但如果对象换成余颂时就完全不同。

他甚至总是很期待余颂犯错。他喜欢看他情绪变化的样子,不管是生气,还是伤心,或者是害怕,余颂抬起眼看他时,那森就会从心底深处冒出一种野性的冲动,逼迫他做出不像他会做出的事。

那森总能看到自己另一个灵魂的欲望:上次用马拍子打他时,他就很想捏住他的唇吻他;当余颂发了疯扔书,在他隔壁留下牙印子时,他就想把手伸进余颂的衣服里,捏住那两颗白嫩的乳头,掐出几道鲜红的指印。

如果他犯错就好了,余颂惹他不高兴了,他就能顺理成章的惩罚他,用光面堂皇的理由去满足自己的欲望。

这是可以的。那森没有丝毫的负罪感,他不是那种清高克己的传教士,因为余颂是他的妻子,他可以对他的妻子产生欲望。

但那森到现在为止,都觉得自己是兄弟三人中对余颂了解最少的人。这个事实认知让他有些不愉快,他自诩对世间规则运转理解透彻,也习惯受到很多人的崇爱,可他不却懂余颂。

他想彻底了解余颂。从里到外,从身体到灵魂。

那森停了车,抱着婚服放上沙发。房间里没人,他往后院走去,在牛圈附近的空地看见了熟悉的背影。

风声将歌谣送至他耳畔,那森一愣,他仔细捕捉着听来有些陌生的男声,突然意识到这是余颂在唱歌。

他在唱一首民族语的情歌。

虽然是汉人,但是余颂的每个小舌音都念得很完整,乍一听还感觉不到什么问题,让人以为是本地人在唱歌。

他的吟唱声不大,仿佛叹息,又仿佛是在念一首情歌。这些歌词被余颂融进某种温暖的情感,以至于原曲里的某种弘大感被消解,剩下的只有一种类似午后阳光躺在草原上的惬意感,恋人陪伴在自己身边,生活平凡又美好。

余颂抱着怀里的小孩,闭上眼睛轻轻唱着。身后的山川拥抱着他,把他当作亲爱的孩子一样,让他在这片土地上绽放出一种别样的美丽。

——我亲爱的,我亲爱的,我将热恋献给你,我将忠贞永珍藏

那森沉迷在这种时刻里。抱着孩童的少年平白无故多出一种自然的母性,像青涩的圣母向世间播撒爱意,连一棵草都会被他温柔以待,以至于天空会嫉妒,因为他们不能被那样一双柔软的手所触碰。

顿珠眨着眼睛转头,当他看见那森,张大嘴巴喊了声:“阿古!”

余颂迅速转过头,刚刚脸上的安详荡然无存,表情飞快地从微微的窘迫,变得冷静,最后是强勾起来的一点笑意。

这个人在怕我。那森如此确定这个事实,他慢慢地靠近余颂,当他的手抚摸上对方的脸时,余颂微微偏头,将整个侧脸贴上对方的掌心,嘴唇划过掌根的茧子。

很轻易的,那森心里的任何不愉快,就被这个动作给彻底消解了。

婚服穿起来很复杂,必须要其他人辅助帮忙才能穿上。那森叫来了侄女,帮着余颂大致套上试了试,又检查过后发现没什么大问题,便这么把婚服定了下来。

小侄女走的时候顺便牵走了顿珠,男孩摆着软小的手掌跟两人告别,临走时还在余颂脸上落下一个啵啵。余颂目送着他离去,看不见影子了才重新坐回客厅。

那森正把早上现杀的羊肉拿出来处理。今天他负责做晚饭,两个弟弟一大早就分别去镇子里采购了婚礼当天需要用的东西,现在还忙着跟亲戚们一起和面切菜,为之后招待全村人的吃食提前做准备。

那森现在就剩下用糌粑制作多玛这一项工作,多玛捏成后会放在佛堂宫灯,以求新婚生活幸福美满。他是宁玛,不能做太多体力活,所以有大把的时间跟余颂单独相处。

离晚餐时间还有一会儿。那森看了眼余颂,发现对方也像是有些无聊的样子,正拿着白玛送给他的香囊,用手指描画印在上边的纹样。

他注意到那森在看自己,便抬起头看了回去。

那森在脑子里仔细想了想他们小时候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试着挑了个不怎么累也比较有趣的:“你射过箭吗?”

余颂没品出他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只眨了眨眼,懵懂地发出疑惑的短促音节。

他们走了十多分钟,来到一片荒地,那森钻进帐篷跟长辈打好招呼,随后背着一把竹片做的弓和数十支箭走出,他带着余颂走到附近的露天靶场,用不纯熟的汉语为人解释规则。

“这叫碧秀,我们经常在庆祝节日或者农闲时举行这个比赛。前面这个叫夏巴,夏巴前面吊在绳子上的东西叫本。如果你能射到本的红色区域得两分,黑色的得一分。”

眼前的东西由两部分组成,夏巴就是背后的靶围,是用来阻挡箭朝后飞远点,一般都是用鹿皮制作,手工缝制花纹,颜色由黑白或青红组成。

本则就是靶心。碧秀用的靶心是皮革制作的,用三圈环形组成,比手大不了太多。这种靶对射箭人的眼手和谐的能力要求很高,方向控制必须要很精确,才能射中目标。

那森大概给人介绍完基本信息,就开始教人射箭,他知道汉人很多不会从小玩这个,于是便像长辈教导三四岁小孩一样很仔细地给他拆分动作,从零一点点开始。

“两只脚分开,与肩同宽,”那森给人示范站姿,“不要抬下巴。”

余颂身体僵硬,整个背绷得很直,像在老师挨训的学生。那森轻轻笑了声,凑近人手摸着余颂的肩膀,指头划过脊背骨戳了下。

“不是这里用力,肩膀要稍微放松。”

他一边用手去抚摸余颂的肌肉群,一边告诉他应该用什么地方发力。即使是这种不带情色意味的摸法,余颂也依旧变得越来越紧张,他的后颈被纳森的发丝擦过带来一阵瘙痒,稍微一后退,就能重新撞进男人宽厚的胸膛。

声音在头顶耐心地教导,余颂握着空气,被扶着胳膊假装拉弓放了一箭。

“很好。”那森夸奖道。

那森这种鼓励的态度让余颂的脸发烫了。随后他从口袋里抽出指套和戒指,分别戴在余颂的左右手上,等装备全齐全了,那森冲人摆摆手,示意自己先射一箭给他看。

比起余颂这样的菜鸟,那森的动作就熟练很多。他迅速摆好姿势,眼神确定好目标后便抽箭放弓,右手往后拉伸,如同鹰隼展开翅膀。

——咻!

一阵尖锐的哨音踏空而行,箭顺着风道直指目标,击落黑色的外圈。余颂不知道箭射出去还会发出声音,便仔仔细细拿了箭观察,发现箭头是木质的空心方体,四个侧面钻了四个小洞。

那森看他盯着箭发呆,不由得皱眉:“怎么了?吓到了吗?”

余颂摇摇头,很惊叹地说:“没有,我只是觉得好神奇。”

飞出去的箭,真的就像飞出去的小鸟,在这片天地之间留下一声长啸。

那森示范完,余颂迫不及待也要自己尝试,握住弓就急急忙忙要用力。那森在旁边帮忙摆正了他的手肘,告诉他弦要拉得凑近腮边,眼睛顺着箭头的角去对准目标,松开时直接放指头松开,不要害怕被弦弹到。

余颂深呼吸一口气,那森在旁边继续提醒:“慢慢呼吸,对准了直接放手。”

一箭射出,拉弓的力气需要的不小,余颂在最后没坚持住,结果歪着肩膀把箭射到了地面。他有些挫败地捏了把手指,抬起弓又试了一次。

这次没射到地上,而是顺着靶围外往后飞走。余颂不禁嘟囔了句:“好难啊。”

那森告诉他:“你握弓的手太用力了。”

他用汉语表达不清,便直接贴着人,一点点帮人顺动作。

左手被整个包裹,薄茧的贴合让余颂泄了力,连另一只手也被捏住。那森轻轻往后一拉,余颂就觉得单从起弓就比刚刚容易不少,他根本没用多少力气,弦就被拉到极致,箭头稳稳对准目标。

温热的吐息喷洒在耳畔,待微风平息之后,那森低声倒数,三,二,一。

手指下意识松开,余颂敏感地感觉到这次的箭被弹飞得更加有力,箭道也更加清晰。他听见哨声后响起一声脆响,红色的靶心被射中掉地。这是一个精准的命中。

“很棒,”那森的夸奖也是平淡的,“你学得很好。”

余颂说:“是因为你有帮我,没有你我射不中的。”

那森说:“萨杰小时候练习,一百支也射不中,还扯断弓弦弄伤手。笨得很。”

轻易就将家里小弟的短给揭开,如果萨杰在这里估计又要撅起嘴,抱怨哥哥把他的黑历史讲出来了,余颂想象了一下人不高兴撒泼的样子,没忍住笑了出来。

那森看见他在笑,自己也勾起唇角。

“那你们谁射得最准?”

“洛桑,”那森说,“他拿过好几次冠军,奖杯收了一袋子。”

洛桑第一次得奖是在十六岁的时候,那时拿第一名可以得好几千的商品券,所以洛桑几乎是年年参加。因为他长得好看,技术又好,身穿白袍的清秀少年弹指间射中靶心的场面如同电视剧选段,实在赏心悦目,所以每年都有很多粉丝给他打气,唱歌来为人庆祝。

后来主办方换了奖品,洛桑就不再去了,但时不时也会在某些活动开幕时表演一些射骑技术作表演,由此在很多少年少女的心里,洛桑的形象就跟王子差不多。如果能办个西部选秀节目,洛桑绝对当之无愧能拿到c位,票数断层出道。

余颂不知道这些,他只能想象洛桑拉弓的样子。那个人本来就很擅长做手工活,射箭或许也是一种手艺,所以他才如此擅长?

“你可以多试几次,”那森说,“当时洛桑射了八支就正中红心了。”

余颂心里的好斗火苗开始熊熊燃烧。

他们玩了一个多小时,把箭筒里的箭全射光了。余颂在锻炼中技术越发纯熟,已经可以凭自己射中黑环,只是还是没办法射中靶心。

天色渐暗,快到了吃午饭的时间,那森还要回去做晚饭。余颂累得手都抬不起来,他大半个背部都汗湿了,运动过后细胞被刺激得活跃,虽然体力耗尽,余颂却觉得全身轻松,像丢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

只是回去的山路不好走,余颂趁那森还东西时坐在石堆上,看了眼自己磨红的脚后跟,已经做好了起水泡流血的准备。

他以前为艺考做准备时,曾在学校老师的帮助下做基础训练,跟着舞蹈生一起练舞,早已习惯了摔跤受伤,连锁骨都骨折过一两次,磨个脚完全是家常便饭。

只是他没想到那森不是一个人回来的。

铃铛摇晃着发出响声,纯黑色的牦牛低垂脑袋,乖乖被拉到了余颂跟前。那森摸了把快有他半人高的牛的后脖,对余颂说:“上来。”

余颂还没骑过牛,本能地有点害怕:“没事,我可以走回去”

他的话说了一半,整个人就很轻易地被扶着腋下举起,腾到半空中。余颂下意识跨坐在牛背上,双手颇有些迷茫地按着牛身。

好像比之前更轻了。那森琢磨着感受到的重量,牵着绳往前,牦牛发出一声低低的哞叫,托着身上的人稳步向前走着。

天空的颜色变浑,不少家庭已经点燃了门口的灯,好在夜晚能作为指路标志。余颂骑着牛在山间,铃铛一阵一阵地响,仿佛是使者用的引路铃,带往每个异乡人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走到一半,那森突然说:“你唱歌很好听。”

余颂反应过来对方指的是他之前给顿珠唱的歌,他抬头看了眼天空,轻声讲道。

“是我妈妈小时候教我唱的。好像是我爸教给她,她很喜欢,所以每次都唱这首歌给我哄睡,听多了,我就也会了。”

“你还会唱什么民族语的歌吗?”

“还会唱一些川渝地区的,但我就没有太熟悉了,之前上学的时候学过。后来考试完太久不唱,词都忘干净了。”

那森听完没有再说话,两人这么沉默着到了家。

室内灯火通明,时不时还传来几句笑闹声。余颂听见那森提醒他到家了,他扶着牛侧过身,试图直接从牛背蹦下来。

那森伸过来一只手,让对方抓着自己。然而余颂只是坚持着凭自己跳了下来,他客客气气地道谢:“谢谢你今天带我去射箭,很好玩。”

那森乌黑的眼眸深邃不见底,余颂没期待他给出回答,转过身就要离开。就在这时,原本站着没动的那森突然发力抓紧住对方的手腕,余颂被扯得退了几步,像受惊的兔子一样瞪大眼睛转身。

牛抬着头对天叫了一声,室内传出萨杰的声音:“大哥?你和姆姆回来了吗?”

手被松开。那森深深看了余颂一眼,牵着牛往后院走了。

余颂原本还没轻松多久的心情又慢慢沉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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