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南接听了电话,电话中青木警官说凶手已经找到了。
原来两个人却十分如他们所预料的一样,是因为钱而杀害了商店的老板。
那两名施工人员在被警察抓捕以后,他们说是商店老板之前跟他们谈好了价钱,但是到最后他们做完事情之后,商店老板却跟他们手之前是因为自己搞错了,于是就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之上给了他们三分之一的钱。
他们当然不满意商店老板的行为,他们想要按照原价把钱要回来,但是商店老板属于人精,之前他就已经准备好了说辞。
说在他们谈定这件事情之后,因为两人没有签合同,空口无凭没有证据,所以他想给多少就给多少。
两名施工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但是两人心中都憋了一口气。
他们两人都是从一个农村里面走出来的,要不是生活所迫他们也不会杀了这个闪电老板。
这主要是因为他们之前干活的那一个工地,老板签了他们一年的工资,然后在没有钱付给他们之后,就跑路了。
这一年工资对他们来说那是救命钱,他们在农村里面还有父母还孩子要拿钱养活他们,在这样的近况之下,他们在压力之下之后找其他的事情做。
于是他们就找到了这个商店老板,因为他的电是刚开的,店中所有的一切都要装修。
于是两人不辞辛苦,为了钱,给老板做了一个多月,在将所有的事情完成之后,他们能拿得到一笔辛苦钱。
但是老板却出尔反尔,之给了他们三分之一的钱。
本来一个多月的钱老板压榨他们就没有多少钱,这再要是之给他们三分之一的钱,那根本就不给他们活路啊。
于是两人在走投无路之下,在他们的一念之差下打算用广告牌砸死老板,大不了一起死,一了百了。
他们的做法是愚蠢的,但是一个人在走投无路之下却是会做出这样令人不解而疯狂的事情,正所谓天要使其亡,必先使其狂。
两人在这一念之差下铸成大错。
对两个已经疯狂毫无顾忌,失去理性的来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想到他们这么做会承担什么后果,只是一味的要杀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