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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非洲手机营销攻略(2 / 2)

至于网络通讯,抱歉,未来10年之内想都不要想。

没有网络信号,就算你手机性能再好配制再高,又有什么用?”

牛大祥沉默了。

他呆愣片刻,抬起头看向傅松:“让我再考虑一下吧,毕竟非洲那么远,我不是说去就能去的。”

傅松点点头:“当然没问题,接下来你如果有想法,随时可以找我。”

和傅松分开后,牛大祥一直有些心神不属。

晚上回到家,妻子郑丽见他如此模样,忍不住问:“这是怎么了?”

说完又宽慰道:“其实就算那些手机暂时卖不出去也没什么,路是一点一点走出来的,哪有一开始就能成功的?”

见妻子以为自己还是在为手机滞销而发愁,牛大祥把今天和傅松见面后的谈话仔仔细细说了,最后他问:“你觉得我应该去非洲吗?”

和一般女人只知道梳妆打扮不同,郑丽是那种非常有想法的人,而且做事极有主见。

所以牛大祥遇事不决,都会选征求她的意见。

郑丽想了想,道:“具体可不可行,我觉得那位傅老板说的不算,你说的也不算。”

牛大祥愣住:“什么意思?”

郑丽轻轻抬起头:“很简单,用事实说话啊!

我觉得你在决定要不要去非洲前,最好实地考察一下。

如果非洲的情况真如那位傅老板所说,去拼一把也未尝不可。”

牛大祥眼睛一亮。

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自己只顾思考傅松的销售创意,没想到却忘了考察其真实性。

他噌的一下从床上坐起来,郑丽见状愕然问:“你干什么?”

牛大祥哈哈一笑:“当然是买到非洲的飞机票了。

我决定明天就出发,现在手机换代那么快,晚一天都是极大的损失。”

谁知郑丽笑了:“亲自去什么非洲,问问英子不就知道了?”

英子全名叫王秀英,是郑丽的大学同学。

和郑丽早早嫁人不同,王秀英喜欢四处旅游。

三年的时间,对方跑遍了欧亚大陆,半年前更是去了传说中的非洲。

因为和郑丽关系特别好,所以王秀英每隔半个月,都会和郑丽通个电话聊聊近况。

牛大祥嘿嘿一笑,对妻子道:“既如此,那就麻烦你联系一下。”

郑丽白了丈夫一眼:“你不是也有英子的联系方式吗?自己打电话直接问不就行了?”

牛大祥瞬间一跳三尺高:“我哪有她的联系方式,不信?你看我的通讯录?”

说着他在搜索栏中输入“英”字,结果出现一堆人,唯独没有王秀英。

郑丽瞬间笑了:“算你过关!”

说完拿出手机,拨通王秀英电话。

这边,牛大祥忙松了口气,好险!

幸亏自己对那个王秀英没想法,不然……

这个不定时查岗真的太特么吓人了。

电话响了十来声,就在牛大祥以为没人接时,那边突然接通。

然后便是王秀英活泼开朗的声音:“宝贝,是不是想我了?”

郑丽没好气道:“我说你能不能正经一点?天天和一个女流氓似的,废话少说,我有事问你。”

王秀英立刻哼道:“我就知道你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平时从来没主动和我打过电话。”

郑丽:“你再废话我挂了。”

“别别,我听你说还不成吗?你不知道,我在非洲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都快呆吐了,天天想着能有人和我聊天。”

郑丽:“既然想聊天,为什么不主动联系我?”

“你以为我不想联系你,关键是没信号呀!

还好你今天比较幸运,我正在这边的一个地级市。

如果再晚半个小时,没有十天八天根本别想找到我的丝毫信息。”

听到王秀英的话,牛大祥再也忍不住:“你说非洲那边大部分地区都没有手机信号,是真的吗?”

王秀英:“咦,牛哥?好久不见你的声音又性感好多。”

牛大祥瞬间尴尬,下一刻,电话那头传来王秀英开心到极点的声音:

“没想到都三年了,牛哥的性格一直没变,我的宝贝果然没嫁错人。

算了,不和你开玩笑了,这里信号的确不好,而且不只是信号……

你不知道,我在这呆了半年,碰到的人将近三分之一,都是以部落形式居住的。

至于剩下的三分之二,虽然已经有了文明的雏形,但蛮荒气息依旧浓厚。

你不知道,我一个女人每天在这里都过得提心吊胆……”

见王秀英又有滔滔不绝一直说下去的趋势,牛大祥直接打断:“我再问你,在非洲,如果给你一部手机,你最想要的功能是什么?”

“当然是超大电量啊!你是不知道这里的电网铺设有多坑。

我每次出门,包里都会放至少五个充电宝,即便如此,电依旧不够用。”

郑丽这时接口:“英子,你牛哥最近正在卖手机。

因为国内竞争太过激烈,他想看看能不能到非洲那边发展,你给他提提建议。”

“真的牛哥?你真想来非洲?太好了!

提建议是吧?我只有两个建议。

第一,信号!

非洲的手机,经常只有一格甚至半格信号。

只要你的手机信号在70%的地区能超过三格,绝对卖爆。

第二,大电量电池!

加大电池电量的同时控制手机功耗。

如果你的手机电池能坚持使用一个月,不,只需二十天!

根本不用你花钱四处打广告,那些部落酋长就会以最快的速度哄抢一空。”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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