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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 吴甲震天下 第三十一章 凌云变法(2 / 2)

在韩庆离去后,姬凌云的一门心思都放在了变法之上。他通晓中华千年历史,知道变法才是兴国之道。

齐之强在于管仲的改革,魏之雄在于李悝的“李悝变法”,秦之尊在于商鞅的“商鞅变法”,楚之盛亦在于吴起的“吴起变法”。

其中“李悝变法”、“商鞅变法”、“吴起变法”这三种变法,只有“李悝变法”取得了成功,其他都以失败告终。但仅仅是失败后遗留下来的成效却是让两国受用无穷。

但姬凌云清楚,所谓的变法就是时代的过渡,一个由奴隶制度过渡到封建制度的一次转变。

历史上李悝在魏国的变法,是中国变法之始,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当时便对其他各国震动很大,从而引发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轰轰烈烈的全国性变法,为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铺平了道路。商鞅变法、吴起变法,无不受到李悝变法的影响。

历史上是由李悝带动的这次转变,使得魏国进入封建时代,而其他国家却依然处于奴隶时代,稳占据了历史变革的先机。魏国初期的强大,也是这番道理。

吴国现在人口不缺,经济不缺,但跟齐国、晋国比起来却是相差甚远。想要凌驾于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思想上,科技上超越他们。首先步入封建时代,以封建时代对抗他们的奴隶时代。

为此,姬凌云日夜不休的回忆着“李悝变法”、“商鞅变法”、“吴起变法”等变法中的各种关键要素,想破了脑袋,着重选择了六条。其中分围两篇分别是经篇、军政篇。

经济篇有三:

一、废井田、开阡陌。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奖励百姓开设农副产业。提倡在一块土地上杂种各种粮食作物,要求农户在住宅周围栽树种桑,充分利用空闲地扩大农户农副业生产。增产者赏,减产者罚。

二、拟定一部法律,将刑法分为重罪、中罪、轻罪。重罪祸急家人,决不姑息;中罪,处决个人,不连累家小;轻罪以严惩,但不至死,以劳力赎罪。以此,以此来维护封建统治秩序。

三、实行“平籴法”。在年成好的时候,政府以平价收购余粮食作为储备,使粮食价不至于暴跌;荒年时再以平价出售,保证粮价不至于暴涨。用这种方法限止商人的投机活动,保护农民利益。

军政篇又为:

一、改革军制,精选武士。中选者免除全家徭役,并奖给田宅。

二、废除无用、无能的官职,剥夺王室贵族的威权,使他们不能徇私情,因私废公。并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削减无用之开支,以奖励真正为国出力报效的战斗之士。

三、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却不得铺张。

姬凌云看着自己放下一切政事,用时一个多月的心血,大由放声大笑,

他爷爷的,老子真他妈得是个天才。

姬凌云以前不懂得政务,历史上记载的那些变法他根本分不清楚好坏,书上说好就好,书上评坏就坏。

但现在不同,姬凌云经过鬼谷子的言传身教,墨翟的指导,自己的见闻,伍子胥的辅佐,他的治国之能,早已非同寻常。经过大半个月的研究,姬凌云发觉“李悝变法”全面,但偏重经济。“商鞅变法”重视中央集权制,商鞅根据李悝、吴起所留下来的经验,将变法施行的更加彻底,尤其是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更是神来之笔。可是,“商鞅变法”中的法令太过严苛,他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最后的“吴起变法”恰好与“李悝变法”相左,轻视经济而着重与军政。

将“李悝变法”、“商鞅变法”、“吴起变法”这三种变法中的精髓融和,便成了姬凌云此刻写出的新的变法。

姬凌云冽着嘴甚是得意的想道,这几条就叫做“凌云变法”吧,嘿,我姬凌云也要在历史的潮流中秀上一秀。

重新看了一遍“凌云变法”,姬凌云犹豫再三,在经济篇中的第二条拟定一部法律的最末加上了一条,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一点相当重要,姬凌云不知守天下的难,却已经知道打天下的苦,他不想自己以后的孩子肆意的败坏他打出来的江山。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嘛。

姬凌云将“凌云变法”收拾好,暗想却不知伍相国他们看到这些会有什么表情。(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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