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 class="tp"></dt>
<dt class="kw"></dt>
<dt class="rd"></dt>
“那你呢?自翩,你说我不爱你,你就有认真爱过我吗?”顾惟谦贴着我被汗水浸湿的发鬓吐息,“你留下一纸离婚协议,二话不说一走了之,所有我买的东西你一件都没有带走,但你身上穿的这条裙子,是你的黎巴嫩小王子给你这位‘Habibi’买的吧……别人送你的,你倒是不曾忘记带走。”
顾惟谦口中的黎巴嫩小王子是我大学到法国交换时的学伴,因为我们俩个性很投缘,我经常称这位英俊温柔的朋友为“小王子”,而他用家乡话叫我“Habibi”,跟英语的“Darling”差不多意思,但是他们当地基本仅限于跟关系亲近的好友使用。
我没想到顾惟谦会突然翻“小王子”的旧账,毕竟在其他阿拉伯语国家,称呼路人“Habibi”都是寻常事。不过上次我在家和小王子视频收尾,相互对着荧幕说“LoveyouHabibi”道别时,顾惟谦正好从书房出来,我下意识心虚的挂断电话,以为他会忘记这回事。
没想到这人捻了一肚子醋,酸到现在。
要是被顾惟谦知道我去巴黎试穿拍结婚照用的礼服,也是小王子陪我一起去的……他会不会连夜跑回阳明山把房间里的婚纱照都撕掉?
“还有你在台湾的至交好友简仲逍,家里挂的那幅常玉就是他送你的新婚礼物对不对?我们搬到台中时你最宝贝的就是那张画,搬家第一天画就送到家门口。这次你一走,第二天保全公司就联系管家要上门取画……常自翩,你对待别的男人送的礼物总是呵护喜爱又长相伴,而我给你买的手表你却放在摇表器里,从来没拿出来戴过哪怕一次。”
“顾惟谦,你讲点道理好不好?我不喜欢戴手表,跟是不是你送的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跟什么有关系?”
顾惟谦开始胡搅蛮缠,我推推他的脑袋,“你起来,我不要和你讲了,我要回去自己房间。”
他撑起身,低头逡巡我被裂帛包裹下的身体,大掌毫不留情地从裂口伸进来,撕掉我的乳贴,狠狠揉捏我的乳尖,“你不讲,我们就做,做到你讲为止。”
我咬着下唇瞪他。不管用,他把我浑身衣料都扒了个干净,像只大狗一样一寸一寸的舔我的肌肤。我翻身要逃,被他从背后压住,他仍是衣冠楚楚,我嫌他没洗澡,不停的反抬腿蹬他,想把他从我身上踢下去。
他狡猾地抓住我的脚踝,把我按在床垫上,我被他压得纹丝不动,悲从中来,松开自己的下唇,去咬他的手背。
咬着咬着就一阵鼻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