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这番言论,本来安静的另一方顿是喧哗起来,盖因他们发现本来关闭地窗户,侧门纷纷打开,而一个个手持砍刀,钢管的黑衣人赫然出现在那里,竟然把偌大的会场包围起来,粗算下来,至少也要三百人,在这个以和平为基调的社会中,即便t市最大的黑帮华海帮也不可能一次性招出如此多的打手,而且看那样子一个个还是训练有素,完全不是街边拉来充数的小混混。
本来会场之中大半的人都是华海帮和其余帮派带来的,刚才在人数也是占据了绝对优势,但是现在看来却也差不多了,估摸着两边也就是能到势均力敌地程度,但是三百人对三百人的群殴却没有人见过,一旦开战,必然会损失严重,而且胜率更是不会太高,毕竟本方是本着谈判而来,根本就没带几样家伙。
空手入白刃,那只是小说上的描写,他们可不认为自己有那样地本事。
见己方慌乱起来,殷中华心下也是有些焦急,这样的场面不是没有经历过,气势决定一切,况且他不认为那为虎哥有魄力真和自己硬拼一场。
大声咳嗽一声,压住众人地声音,待安静下来之后,殷中华才是跨前几步,到了那个稳如泰山的虎哥面前,冷笑不止道:“虎哥,我真佩服你的能力,短短两个月就能训练出这多的精英,实在是让人佩服,不过你听没听说过一句话,叫做擒贼先擒王!”
话音未落,那只一直插在口袋中的手“唰”地抽出,随之一并出来的还有把制作精巧的袖珍手枪,挥手间,便指向了那个男人的额头。
这本是最后一招,如今却也不得不用出来。狞笑着看了眼对面的男人“怎么样,虎哥还有什么话说,枪声一响,你就可以早登极乐了。”
叶存志却是没有丝毫的惊慌,脸上的笑容却是逐渐绽开,旋转着手中那把小刀,若有若无道:“你觉得是你的枪快还是我的刀快?”
“当然是我的枪快,要不要试一”
话没完全出口,殷中华却忽而感觉手背之上一阵剧痛,条件发射下,顿也那把袖珍手枪丢到了地上,目光扫过,才发现一把小刀由手背钉入,而刀尖却自手心钻出,淋漓的鲜血顺着刀刃缓缓流淌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