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星就远远的站在那里看着陆余,看他变得更加坚毅的脸,看他利落爽快的动作,看他轻勾的嘴角,有一种感觉自然而然油生了:明明光荣也不是他的,而且也称不上光荣,但是季星这个门外汉还是一意孤行的觉得——
真棒,真厉害。
就好像他自己拿了什么奖一样。
甚至冲动的想告诉所有人:你们快看,就是他,他叫陆余,他特别特别厉害!我特别特别喜欢他!
然而这种情绪也只是他所有感觉中的一部分,大概还有很多酸的成分。
比醋还酸的那种酸。
当然不是指眼红,其中揉杂的情绪太多,并不能分辨清楚。就像有人拿了一个下矿井的大型探照灯照在他和陆余中间,让他清清楚楚的看见了这九年之间他们到底隔了多远的路——探照灯都照不到尽头。
看到了吗?
就问你怕不怕?
现在的陆余,已经不是那个在一个雨夜和他说自己的梦想还没有想好的人,那个人现在已经找到自己的路了,并且他走得又远又快,他走在很前面很前面,发着闪闪的光。当然为他骄傲,当然被他吸引,当然使他的心脏震动不已,可是当然也害怕。
害怕得他瑟瑟发抖哆哆嗦嗦,即使还没到冬天都能打摆子,可是还是要硬着头皮向前走,就算下一步朝刀子上踩,那也不能眨一下眼睛,因为他得给自己九年的渴望一个交代,行还是不行,他想要句话。
工作人员收工以后,季星走到陆余边上,内心紧张的问他,“晚上,有时间一起吃个饭吗?”
第三十二章
最后他们两个选了一家西餐厅吃完饭。
点完餐以后的开头几分钟,没有人说话,也并没有人在低头看手机,可就是沉默。
还是陆余先说话的,“今天那个广告很有创意,是你设计的吗?”
季星不好意思的笑,“是啊,但是我之前就担心拍摄时和预想的不是一个效果,可是你完全拍出了我想表达的那个意思。”
陆余喝了一口水,“多谢夸奖。”
然后又是沉默。
季星的心里凉凉的。他们两个之间,已经陌生到要进行这样像互相吹捧的对话了么,简直就像个……笑话。
“这几年,”季星斟酌着开口,“你过得怎么样?”
陆余的口吻很轻松,“挺好的,高三后面我发现以后就学摄影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我大学就学的摄影,毕业以后因为有前辈介绍——就是李平松,直接就工作了,很顺利。你呢?”
“我……”季星一时语塞,停顿了一下才继续说,“我一直就想学广告设计的,然后专业也是这个,和我以前期待的一样,我很喜欢这份工作。”他其实想问的并不是这个。
陆余还是保持着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