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八点,睡眼惺忪的蓝威走出房门。
“啊!”孙海芬的一声惊叫,吓跑了他的所有瞌睡虫。
“你怎么了?叫这么大声,见鬼了?”他理直气壮。
“你”她羞红了白晰的小脸,连忙用双手遮住眼睛。
他全身上下只着小内裤,露出雄壮的体格,才会害她忍不住放声大叫。
他用眼尾瞄了瞄自己,突然惊觉到自己的丑态,连忙以跑百米的速度,冲回房内。
以往他都是这副样子随意在屋里走动,多轻松自在。谁让他还不习惯有个外人住在这里,才会在小女孩的面前闹出笑话。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不是早把男人该看的都看光了,怎么还会这么大惊小敝?
等穿戴整齐后,他才又走出房门。
他搔搔他的短发,满脸的不好意思。“对不起,我忘了你住在这里。”
她依旧将脸埋在纤纤玉指后,不敢看着他。
“你放心,我已经穿好衣服了。”
她放下十指,脸上有着玫瑰般的艳红。
“我是不速之客,是我打扰到你了,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想起那令她心跳如鼓的硕壮体格,她就没有勇气看向他。
看见她白里透红的羞涩,他心底也有股火热。“我先去洗脸刷牙。”说完,他走进了浴室。
趁着他进去浴室,刚好可以冷却空气中的那股暖昧。
等他再度走出浴室,他说:“走吧,先去吃早餐,再去医院。’
“嗯。”她乖顺的点头,跟在他身后。
吃早餐时,他一边喝着奶茶,一边问:“在你还没被我撞上之前,你在台北都住在哪里?”
“我来台北的第一个晚上,住在同学姐姐的宿舍里,不过同学的姐姐只答应让我住一晚。隔天我就离开了那里,然后晚上就被你的车子撞到,所以第二个晚上,是在医院里度过的。接下来你就都知道了。”
“那你还算是满好运的嘛!”解开了心头的疑惑,他又咬了一口三明治。那他可算是及时解救她的英雄喽!
“等下看完医生,你可不可以顺便去买些米和菜?”她小口小口吃着蛋饼。
“干什么?”他又是粗声粗气的。
“每天吃外面会吃腻的,趁我的脚还没好,我待在家里也无聊,我可以帮你煮三餐,包准比外面卖的还好吃。”她看着他的脸色。
“好吧,我也没办法每天中午、晚上帮你送便当,你就自己开伙。只管料理好你自己,别管我。”他吃完最后一口三明治,起身就要走,完全不顾孙海娟到底吃好了没。
她只能紧跟在他身后。她知道他不喜欢她,是不得已才收留她,反正她也不喜欢他,她告诉自己别为他找麻烦,能不惹他就不要惹他。
看完了医生,做完了物理治疗,他在回家的路上,特地绕去了超市。他坚持不让她下车,要她在车上等他,他则去大大采购了一堆食物,够她吃上一个星期。
当蓝威将手上四大袋的各式食物放在餐桌上后,转身便又要出门。
“你今天有要回来吃晚饭吗?”孙海娟顺口问,因为她不知道要不要帮他准备晚餐。
“不一定。你不用管我,你管好你自己就可以了。”他不喜欢她这么温柔的口吻,好像她是他的什么人似的。他有点不耐烦,不再理她就走出了门。
***
孙海娟正在吃晚餐。两菜一汤,反正有人买了那么多菜,不煮多可惜,顺便把自己养胖一点,多储存些本钱,哪天这裹住不下去,才有挨饿的条件。
下午她把脏乱的屋子简单的打扫了一遍,除了蓝威的房间。
她有试着要打开他的房门。人都有好奇心嘛,他不让她进他的房间,可没说不能站在门口看他的房间。只是他特地把房门锁上了。
他防她,她知道。像她这样一个逃家的女孩,会是多乖巧、多优秀,绝对没有人会相信,搞不好他还认为她偷、拐、抢、骗样样都行。这个社会把所有逃家的女孩都贴上不良的标签,总是带着异样的眼光看她们。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她只在乎她什么时候可以赚很多很多的钱,让她早点脱离被钱支使的日子。
大门被打开了,她看了一眼。是蓝威。
她没招呼他,继续吃她的饭。
蓝威闻到饭菜香,忍不住直吞口水。
他往餐桌上瞄了一眼。“煮那么多菜,你一个人吃得完?”
“吃不完可以冰起来,明天再吃。”她以为他嫌她太浪费了。
“我帮你吃吧,省得放隔夜不好吃。”他自动去拿了碗筷,添了饭,狼吞虎咽的大吃特吃。
结果吃得最多的是他,他像饿死鬼投胎,吃到白饭都不够。
他意犹未尽的说:“下次白饭多煮点,我一餐至少要吃三碗饭。”
“你又没说你要吃,你不是让我别管你的嘛。”她有点委屈,嘟起了小嘴。
“我”蓝威被女电堵得哑口无言。
他在研究室里被卵子和精于搞得心烦气躁,又老是想到她一个人在家里,于是他就这么莫名其妙晃回家。
他有点恼羞成怒的转移话题:“谁让你整理屋子的!翁介元不是让你尽量不要走动,你是故意让你的脚永远都不要好,然后一辈子赖上我,赖上这个房子,是不是?”他的话没有说得很大声,也没有起伏,但平平的音调更显得杀伤力十足。
她没理他。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她默默收着碗筷。
“我来!”蓝威抢过她手中的碗筷。“你好心点,乖乖去坐好。”
她看着他纠结的浓眉,一跳一跳的跳回了房间。
最后那些碗筷是蓝威洗干净的。
她知道,他不是好心要帮她洗碗,只是希望她的脚赶快好,能够赶快离开他这里。
她也希望啊!她根本不愿造成别人的负担。有了上次的前车之鉴,这次她得忍住气,一定要等脚好才能离开这里。
***
接下来的几天,孙海娟在准备三餐时,都会特意的煮上蓝威的一份,而他也都很配合,餐餐回来吃她煮的饭莱。
只不过两人之间少有对话,似乎培养出了另一种相处模式——互不打扰,互不干涉。
今天是她住到蓝威这里的第七天,她的脚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明天,她得开始出去找工作,一等她找到工作,找到住的地方,她就离开这里,免得他看她碍眼。
餐桌上摆好了三菜一汤后,蓝威也准时的踏进客厅里,只不过今天旁边多了一个人——那个笑容甜甜的白衣天使。
“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李黛伶。”白衣天使自我介绍着。
孙海娟点了头。“记得。”
“吃饭吧!”蓝威自顾自的盛饭,丝毫没把孙海娟看在眼底。
孙海娟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猜想着他们之间的关系。两人不太像是情侣,可是若不是情侣,他又怎么会带李黛伶回来呢?难怪他不喜欢她住这里,原来是会造成他的不方便!
孙海娟很识相的草草吃完饭,然后躲进房间里,把客厅留给他们。
李黛伶一看见超大的电灯泡离开,娇柔的嗓音就甜甜响起:
“蓝威,孙海娟到底要住到什么时候啊?”她适时的甩动她那头大波浪的长发。
蓝威没有吭气,继续吃他的饭。
“我看她的脚都好了,怎么还不让她走啊?”李黛伶挨到他的身边。
“我会让她走的。”蓝威丢下这句话,斜睨了李黛伶一眼,继续吃他的饭。
李黛伶识相的暂时闭了嘴。
蓝威对感情的事很懒,也很不挑剔。
只要是成熟有韵味的女人,尤其听话的女人,他就会喜欢,因为他最讨厌应付女人的百般无聊要求。
尤其哄女人那一套,他根本不会去做,他宁可将时间花在研究室里,也不愿陪女人去逛街、看电影、喝咖啡。
李黛伶很聪明,也很懂他的个性,从来不会摆出女朋友的架子,要求他做东做西,甚至不会要求要约会,反正每天在医院里朝夕相处,感情就会像烧开水般愈来愈滚。她相信只要她对他好,他早晚会感觉到她的真心。
反而这样,医院里的同事都羡慕她找到了一个老实可靠、绝不会见异思迁的男朋友。
李黛伶也很开心有蓝威这样的男朋友,毕竟她已经二十六岁了,是该为结婚的事计划。像他这样人长得帅,有稳定、高收入的工作,又没有风流的个性,是个值得托付终生的对象。
只不过蓝威有没有把她当女朋友看待,她心里头还是不太能确定。
像这次孙海娟住进他的家,她也是听翁介元说才知道。今天还是她说想来看看孙海娟有没有好点,硬是跟他回家,否则他这个屋子,从交往以来一年多,她才第三次进来。
看他终于吃完了饭,人移到了沙发上,李黛伶马上黏了过去。
“蓝威,你一个大男人收留一个小女孩,传出去总是不太好听。”
“有什么不好听的,我难道会怕这些闲言闲语吗?”蓝威呻了回去。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万一她的家人故意要找你碴,控告你故意藏匿孙海娟,甚至安了个诱拐的名目对付你,那你不就好心没好报了。”李黛伶真的是怕蓝威吃亏上当,只能叮咛着他。
“黛伶,等她脚一好,找到工作,找到住的地方,我会马上让她走。”不是因为他对李黛伶的话言听计从,而是他受不了那张清丽绝伦的脸老是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
好几次,看到孙海娟刚洗好澡的模样,都会使他血脉偿张。只要尽快把她送走,他就不会受到她的蛊惑。
“还要等她找到工作!要是她一直找不到工作,是不是就赖定你了?”李黛伶两条玉臂攀上蓝威的肩膀。
“不会的,我相信她很快就会找到工作。”未免李黛伶再罗嗦,他干脆吻上她的芳唇。
屋子就这么一点大,隔音设备又不好,蓝威和李黛伶的话一句句清晰的送进了孙海娟的耳里。
明天就走吧!别让收留她的人为难,要是他们情侣吵架,那她可是罪魁祸首。
她将她的衣物又收进了她的大背包裹。
因为答应他不会不吭一声的离开,于是她拿出了一张纸、一只笔,想了想,写下:
蓝威:
这好像是我第一次叫你的名字,真是有点尴尬。
谢谢你这一个礼拜的收留和照顾,等我找到工作赚了钱,我会将欠你的饭钱和房租钱拿来还你。
希望你和你的女朋友不要因为我而吵架,那我会很内疚的。
我走了,再一次谢谢你。
孙海娟留
隔天一早,蓝威在餐桌上看到她留下的字条、一串钥匙,还有为他准备好的早餐。
他的心头彻底乱成一片。这不是如他所愿吗?他不用赶她,她自动的就走,不是替他省下很多麻烦吗?为什么他会有强烈的失落感及不安?
她在台北不是无依无靠吗?万一她又找不到工作,她是不是得露宿街头?她这会儿人又会到哪里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