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比起《爱丽丝漫游仙境》和《格列佛游记》,我更喜欢《绿野仙踪》或者《鲁滨逊漂流记》。
因为……爱丽丝从始至终都是一个人,多萝西却有伙伴。
故事也不能是我的直接经历,而是一个又一个童话。真的很奇怪,我小时候没听过任何童话,长大后却有两个哥哥给我讲睡前故事。
一开始我什么都没意识到,听听就算了,但渐渐的,这些故事在我身上起效了。
我不再是空洞的“林月”,我成了爱丽丝。
爱丽丝就是李暮。
那些故事能解释我身上的一切矛盾,我不会跳舞,也不像公主,我粗鲁、缺爱、总是陷在孤独里。
而林月是被所有人爱着长大的公主,她不该这样。
我也不该这样,我的本性是与她截然相反的另一个人。
但我不想承认。
李暮的人生倒霉又凄惨,更重要的是,她是真正的千金,林家的血脉。爱上自己的手足是比野兽还不如的行为。
可是“我”爱上了大哥。
太糟糕了,这个故事始于林山和林月虚假的乱伦,最后却成了真的。
我当时也处在很矛盾的状态,我作为“林月”的部分把大哥当手足来爱,而林月不是他的手足;
我作为“李暮”的部分把大哥当男人来爱,但李暮是他真正的妹妹。
……说什么“部分”,会让你感到混乱吧。
但我当时……就是这样的,林山的故事让两个人格合二为一,也把李暮拉回了现实。
你觉得这份爱很莫名其妙吗?
所有爱都是没有道理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