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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槐无奈:“不是冷暴力,只是……”
“只是,对我而言,这就是最残忍的。”
殷弦月低头捻了下手指:“但其实我们本来就不是一个次元的人,原本我们并不会见面,更不会……那个。”
接吻。
事实上殷弦月到这个时候还是不太能反应过来,他和书里的男主、纸片人接吻了。
两次。
如果说上一次是诀别的吻,路槐一心赴死,了却心愿的吻,那么刚刚的吻就没有任何合理的解释了。
他当然爱路槐,所有作者都爱自己的主角。诚然,殷弦月知道,也有人会“梦”自己的主角,但他从一开始就不是这样。
路槐始终都是他想要成为的样子,就像
孩子小时候渴望长大了成为奥特曼、蜘蛛侠,他把自己所有的渴望都放在路槐身上。
“你甚至不敢说那两个字。”路槐也偏头看过来。
“啊?”殷弦月问。
“我们并不会见面,更不会,”路槐似有若无地笑了一下,“亲吻。”
殷弦月别开头不再看他,心道什么小学生:“我没有不敢说,我有什么不敢说的,我这本书写完完结之后,我们……呜!?”
又吻上去了,路槐此人,身手迅捷,力量可观。
“呜!”殷弦月被他捞着腰,又掐住下巴。
或许是审犯人灌什么药液的手法,路槐扼他下巴的手法让他无法闭上嘴,牙齿不能咬合,相当完整地迎接这个吻。
不得不说,接吻这种事,吻到第三次的时候,殷弦月竟然微妙的觉得有点舒服。
可能是路槐此人的外貌条件实在过于优秀,俊美、高挑、性感,眉弓恰到好处,建模似的鼻梁,凉薄的唇。喉结外突的弧度在脖颈上形成完美的线条,由内而外的猛兽气息……
怪不得书底下的评论都高呼其大猛a,曾经殷弦月还很苦恼,他明明塑造的是一个少年白手起家的成长流励志男主。
现在倒是有所感悟,旁观者清。
的确猛a。
“……”殷弦月喘着气,“不是,你这样一言不合亲上来,很崩人设的。”
路槐抬手抹了下嘴:“书完结之后,我们就此分道扬镳,各奔东西,劳燕分飞?”
“最后那个是形容夫妻的。”严谨的小说家出言提醒,“但确实是这样,这是你我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不要把意外当做主线,我放纵你亲我,是因为我的确爱你,我可以包容你,但我们也要遵循自然规律,自然规律就是我们必定会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