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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三百零三章 衰仔也有春天啊(1 / 2)

张新宇一直都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运气衰到极点的衰仔。

学习不行就算了,修炼也没什么天赋,就连谈恋爱他都屡战屡败,他一共就正经谈过两次恋爱,结果这两个女朋友后来都跟别人跑了。

特别是在许歆雨跟秦飞在一起后,张新宇一度觉得自己简直太失败了,让情敌当众羞辱了一顿不说,偏偏自己还拿他毫无办法。

要不是最后关头,自己的兄弟叶炎出马,还不一定要怎么收场呢。

自那以后,张新宇对爱情几乎死心,开始一心一意的修炼。

选择练剑,一是因为张新宇自小就酷爱刀枪棍棒,小时候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仗剑走天下的侠客,这个梦想直至现在也未曾改变。

其二是因为,张新宇觉得自己实在不是修炼的那块料,他自认付出不比身边的任何人要少,但他的实力却始终平平无奇,思来想去后张新宇决定换个路子尝试一下,说不定剑道就适合自己呢?

除此之外,张新宇选择剑道,还有一个听起来很幼稚的原因。

他想在剑道上击败秦飞。

身为一个男人,张新宇希望未来有一天能找回这个场子,事成之后最好再对许歆雨轻飘飘的说上一句‘你的眼光挺差的’之类的话,就像萧炎与纳兰嫣然的三年之约一般。

是不是很中二?

张新宇也觉得中二,不过他确实是这么想的,什么狗屁的幼稚,少年的本性就应该是如此,强烈的自尊心令他迫切的想要一雪前耻。

虽然说,我已经帮他教训过秦飞了,但这种事...他人代劳是没有用的,只有张新宇亲自出马,才算是真正的了结。

抱着以上的种种心思,张新宇这些天可谓是相当拼命。

自从上周上完兵器系的课后,张新宇除了中途上过一次本专业课以外,其他时间都在训练场,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击剑的动作。

张新宇整整练了七天七夜,哪怕他是修炼者,身体也处于崩溃的边缘,但他坚持了下来,只为完成易剑平留下的作业。

很傻是不是?

但张新宇真的做到了,他记得很清楚,自己在这七天的时间里,直至上课之前,他击剑的次数是五十四万七千二百次。

很可惜,这个数目距离一百万次,还有相当远的一段距离。

对此张新宇也没办法,他真的尽力了。

张新宇前脚刚到教室,后脚易剑平就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张新宇的错觉,易剑平进教室之后,第一眼就看向了自己所在的方向,也不知道他在看谁。

反正不是看自己。

这两年的经历让张新宇对自己有一个很清晰的定位,其实自己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人,跟所谓的天才妖孽之类的称呼根本就沾不到边。

虽然他也曾幻想过,自己也能像龙族中路明非那样,某一天自己平平无奇的生活中,突然闯入一群人,告诉他其实你并不平凡。

遗憾的是...小说终究是只是小说,并不是现实。

“各位同学,我上周留的作业,大家都做得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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