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的内容正好连接了影片的最开始,演唱会的那一部分。
接着新的章节标题浮现。
第 六 章:【反抗】
因为邵思茗忽然间极为消极的态度,演出活动不由而停滞了。
虽然李姐等公司众人进行了各种劝说与威胁,可她却依然是油盐不进,仿佛已经抛却了一切,豁出去了,什么都不在乎。
其实就算邵思茗哪怕再怎么浑不吝,公司也是有办法收拾她的,不管是正规的合同,还是违法的手段,都足够将她拿捏的死死的。
但是结果呢,她身上的价值必然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如果其价值不大,那也就算了,正好借着机会杀鸡儆猴,可是现在她的人气并不算差,那么多粉丝所代表的利益已经让公司也无法随便忽视。
公司培养一个歌手也需要付出了不少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的,总不能费了那么大的功夫就是为了玩儿。
现在好不容易见到回头钱了,该收获了,然后因为不顺心就把摇钱树给弄死了,那实在是太不理智了。
要知道公司存在的目的与根本是为了获利,而不是看谁不顺眼就灭谁。
在邵思茗这种自杀式的威胁下,不得已,公司最终做出了妥协。
当然,公司也绝对不是吃素的,不会就那么轻易的就被胁迫。
第一十八章 又见
虽然不得已答应了她的要求,不会再逼她去‘极乐净土’,以后也不用再做任何违反她本来意愿的,非正常工作外的应酬。
但邵思茗也需要为此付出代价以弥补公司在此遭受到的损失。
她需要将之前与公司签署的薪筹合同,从原本的82分成,变成为雇佣。
一般的艺人按照规矩与公司之间的分账是91分成,公司9,邵思茗因为人气发展不错,作为当红小天后,有更高的议价权,所以前段时间刚刚变更了合同,能拿两成。
但现在这两成都要给出去,今后她所创造的所有的价值都要被公司拿走,她能够得到的只有一丁点工资。
而她还不能消极怠工,不然按照合同她将赔付一笔巨额赔偿。
而除此之外,她还需要最后再去一次‘极乐净土’。
“你不是已经说了不再逼我了吗?”
“为什么还要什么最后一次?”
“还要这么的拉扯不断?”
邵思茗冷着脸的对李姐道,在她已经下定决定之后,便已然在心里与那个地方彻底的划开了联系,一点都不想在牵扯上,更别说继续去了。
“这是公司的条件。”
见邵思茗那毫不妥协的眼神,李姐只能解释道,“这次你必须得去,因为这一次有一个大人物点了你的名。”
“谁?”
“佛能·河百。”
李姐道,“他在上一次见面对你挺满意的,所以这次想要找你再聊一聊《九歌》这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