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刻。
斗大一拳,迎风落下。
这一拳,秦血是动了真格出了大力的,他有心要试试自己如今肉身的强度,故而毫无保留。
噬金虫的身体很结实,噬金虫的反扑也很犀利,可面对一身横练以武力见长的秦血,就显得有些不够用了。
只听“啪”的一声。
有噬金虫被秦血砸飞了,但更多的是命丧重拳之下,化为肉泥。
直把离玉看的目瞪口呆。
惟其艰难,更显勇毅!
时间不长,秦血将挡路的噬金虫一一收拾干净。
两人继续上路。
“没想到,半年不见,你已变得如此厉害。前番,有人说你种种事迹,我还以为只是谣传,今日见了,方知功力卓绝,所言不虚。你这一身筋骨,堪比玄器,不,比玄器还要坚硬。我倒想知道,你究竟是怎样练成的?”
离玉一边赶路,一边与秦血闲聊。
秦血也不隐瞒,把平日如何修炼大概说了一遍:“那一年,爷爷花了五百晶石从捕奴队手中买下了我,带回了青冥族。从此,药敷,鼎蒸,因为有药物的保护,所以不会死,但那滋味,绝不好受,用生不如死来形容,也绝不为过。”
“等我功力渐涨,爷爷又带我去陈瑶湖,与妖物搏杀,培养战斗技巧。再后来,我就养成了一种习惯,捶打,熬炼,日日如此,从无间断。”
秦血说起那段过去,轻描淡写。
可离玉听了,却是眉头直皱:“这个糟老头
,坏死了……你还叫他爷爷,难道你对他就没有一点恨意吗?”
秦血摇头,苦笑:“怎么不恨,有段时间我做梦都想杀了他,可后来想想,也就释然了。他是青冥族的族老,他有自己的立场,他有自己的苦衷,他要带族人过上好日子。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他何尝不是一个沦落人?”
“哼!就你善解人意,明事理!”离玉说起了反话。
秦血岂能听不出话中涵义,不是他不想计较,实在是,怨深恩也深,这些年,他承了青衣道人的情,也占了青冥族的资源,要说没有亏欠,那是假的。
否则,以青木与青衣道人做的那些事,就算血洗了青冥村,也不过分。
秦血正在思考怎么接离玉的话。
远处的荒地上,忽然起了一阵狂沙。
“那是?”秦血戒心大起。
这等久不出世的秘境!这等荒芜之地!只有他和离玉两个生人,用脚想也知道,事出反常必有妖。
秦血收定心神,当先朝狂沙走去。
行不久,便至沙尘前方。
隔的近了,秦血方才运起魂力,朝沙尘窥去。
透过迷障,隐约可见一条金色虫子,居于迷障中央,气息十分强大。金色虫子下方,有无数噬金虫,在兴风作浪,卷起漫天狂沙。
秦血比较了一下,金色虫子大概是普通噬金虫的十倍大,从它身上,秦血感应到了一股敌意:“难道是噬金王虫?因杀的都是它的臣民,所以找我算账来了?”
秦血试着朝左右各走了几步,结果发现,那金色虫子立刻也跟着移动起来。
这种迹象,很不正常。
秦血见了,不由哑然失笑:“果然是找我报仇来的!”
“要不要,避开它们?”离玉比了一个手势。
秦血摇了摇头:“没用的,它的修为媲美通玄境中期,不解决了它,一直吊在后面,总归是个祸患。”
两人一合计,决定灭了噬金王虫再上路。
这一次,考虑到噬金王虫的存在,秦血没有逞能,皆因,有统帅与没有统帅的部队是两个概念,没有统帅,就是散兵游勇,一盘散沙,有了统帅,那就是铁板一块,能以弱胜强,可不能掉以轻心。
秦血主攻,离玉掠阵。
第一要务,就是击溃漫天狂沙,如此,才能攻击噬金虫本体。
但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极难。
秦血以身合阵,化身:“九州雷霆!”
无数雷炎划破天幕,照亮秘境。
天雷当空。
雷声滚滚,好似有九天神祇在降下杀罚,涤荡尘世,还玉宇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