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即使是我喂她,深埋在枕头中的她也没有办法张嘴接受。
“我让人上来给你打点滴吧。”我把碗饭在床头柜上,站起来要走,竟被她一把拉住,“呵……”。显然这个猛烈的动作已经不轻的牵动了她的伤口,那个无论被怎样毒打都不哼一声的人这时忍不住呻吟。
“不、不用了,你也累了,别、别为我忙……”
她终于睁开眼睛,蒙雾的眸子对上我,艰难的想要聚焦。
“只是下楼而已。”执不过她僵硬的环绕,我俯下身子安慰她,双唇几乎触到她轮廓清晰的尖耳朵。
有时候我很想给她换个新发型,为的就是能完全露出她那双又长又尖造型奇特的耳朵,只是每每这个愿望将近实现时,我总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必须出远门,于是就一直耽搁到了现在。
记得有天我拉她去逛百货公司,经过珠宝区时看见一对芭蕉叶形,说不好是做什么用的铂质首饰,左看右看,观察了好一阵后我得出结论:书签。那种平面的造型,不是书签还能是什么?
谁知她一听我的研究结果,也不顾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笑得最后只能扶刀蹲在柜台前不住喘气。“旧颜,我打赌那是个耳环好不好?亏了你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书签,哈……哈……你……”
耳环?那几乎就是一片微缩的芭蕉叶,怎么会是耳环?“赌阿,谁输一天不准吃饭。”“好,你别反悔。”
她招手叫来服务员:“麻烦你为这位小姐演示一下这副耳环的戴法。”
含笑看我,她换了只手拿刀,满眼挑衅的撩开耳边的头发。
服务员过来了,却只是笑意盈盈的抓住她的手,将她拉近柜台,左扯右扯就是不去拿那对“书签”,而且也一直没有放开她的手——站在岂萧的身边,无论多出色的人都会觉得压力重重,只要她邪惑的眼睛在太阳下眯起,怕是没有女人能不动心。早两年就有几个朋友对她虎视眈眈,扬言万一我把她打死了,她们也不会让我有什么好日子过,女人,都是重色轻友的动物。我应该张榜告诉全世界,她迷眼睛是因为她高度近视!
这边厢的莺莺燕燕越来越多了,原本一个服务员就已经很伤脑筋,在我低头看完一条短讯后,她们的数量激增为一打。
岂萧的耐性果然不是一般好,我都已经快压不住火气了,她还能气定神闲的任由那些服务员故意不拿出那款“书签”,“这个?”“哪个?”的问。
我拽拽她的袖口,在她转头看我时狠狠的白了她一眼。
只听她心领神会的“哦”了声。“小姐,是这副。”她笑呵呵的从不知什么时候被她卸下侧面玻璃的柜台中取出“书签”,也不理服务员的错愕,自顾将它塞进她的手里。
在她身侧,“囚鬼”回鞘的声音让我后背阵阵酥麻,恨意瞬间喷薄而出。
虽然我最后不得不承认自己输了:那对书签在她耳骨上轻捏成型,紧紧依附着边缘的轮廓,其中一只甚至还顺着那耳朵的长势向外延伸出两根挑鬓。在柜台四周密布的壁灯筒灯簇拥下,她与生俱来的邪恶气质变得高贵无比。
但她也得到了一顿她早已预料到的毒打。
她的手仍然死死扣住我,即使已经没有力道可言。再对上她的眼时我才发现她已经又落入黑暗的世界,眉头紧紧皱起,嘴角神经性抽动。
“真希望她快点好起来。”看着医生给她插上吊瓶,我双手合十喃喃自语。精神分裂也好,双重人格也好,随便那一脸惊讶的男人猜测,我只知道至少这一刻,我多么不想看见她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