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眼是一望无际的绿。
浓重的叶冠层层叠叠,遮挡住了蓝天,隐隐约约看到一丝浮云在流动,一直是这样的景象
骆夕阳已经在森林中绕了一个多月了,她对遇到人彻底绝望。那些巨大的树木仿佛无穷无尽,她走了这么久,始终找不到出口,而想要回到当日的草原,也因为迷路走向更不知道哪里的密林。
她学会分辨方向是在进入森林的三天之后,林中光照并不好,虽然白天可见度很高,但却不太好判断太阳升起的位置,最后想起光照多的树干会比较光滑,那是南方。从此她每隔五十米左右就找一棵树用钥匙刻下一个“s”好让自己不再迷路,尽管这里没有路可迷,因为哪个方向对骆夕阳而言,都是未知。
森林里的植被非常茂盛,那些巨大的树木,几乎每一棵都要合数个成年人的手臂才能围起,骆夕阳想就算是神农架这样的老林也不会有这么巨大化的植物—那些叶子全都如同芭蕉叶般,甚至还有比她的睡床还大的叶子,让人以为自己变成了拇指姑娘,或是误入了巨人国。这样也好,到了夜晚,骆夕阳就用锉刀折下几片叶子当成床铺,地上铺几片,身上再盖一片,算是解决了睡觉的问题。到处长满了草,森里的草不像先前的草原那么夸张,只是一丛一丛的,高高矮矮都有。
植物如此繁茂,骆夕阳却始终没有看到河流,抛开种种不能梳洗的烦恼,没有可食用的水是最严重的事情。总不能天天喝血,她也不是总好运会撞到天上掉下来的食物,只好努力地在植物中寻找水,在舔食了一片叶子折断后渗出的汁液后,她腹痛如绞,躺在地上抽搐了一整天。
再度睁开眼,看见碧树蓝天,骆夕阳流下了感动的泪水:居然没死,撑过来了!在这片荒莽林海中,骆夕阳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日渐旺盛,从小体弱,随着爷爷练了点拳和健身术才和常人一样享受生命,虽然说不上上山下海,起码能跑会跳了。可是现在
她每天不停向前走着,脚底的血泡破了,脱掉鞋子,光着脚继续前进。伤口痊愈得非常快,睡一晚起来,就发现脚上的破皮处已经结痂,骆夕阳把那天幸运得到的动物皮剥了下来,用小剪刀仔细裁了两块包在脚上,踩在地上比穿鞋子舒服多了。骆夕阳并不会揉制毛皮,那只动物在她吃了三天后隐隐发出**的味道,本着物尽其用的想法,她强忍恶心剥下了皮—当然是坑坑洞洞的。
毛皮弄下来后,骆夕阳拔了一堆草裹在毛皮里用力搓,直到草叶稀烂,混着丝丝血肉一起从皮的内侧掉了下来,然后她再把皮往树干上蹭来蹭去,彻底将筋肉从皮上磨掉,用草汁揉了几次后,那张毛皮越发难看,灰灰绿绿的,到了晚上,就把它挂在高高树丫上风干,白天再取下来边走边用力的拍打搓*揉,反反复复弄了几天,这张皮倒也成了一张不错的毛毯,夜里裹着睡更加温暖了。
骆夕阳找到了水。
那是在第五天的事,她在记事本上把它记了下来。
并不是找到溪流水源,其实她早该发现水的。
第五天,骆夕阳没有像以前几天一样睡到阳光照到脸上才睁开眼,在鸟鸣声中,她把头从叶子中探了出来,将叶子推到一边去,嗯,上厕所,伸出的脚却踩到了一片潮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