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和丁芳芳并肩携手走在山路上,却见前方山峰连绵,林木遮天蔽日,盘山路曲曲折折,在山与山的峡谷之中,却开辟了田地,也种植了牧草,依稀能到牛羊、彪悍的雄鹰族男子和身材火辣的雄鹰族女子,隐约能听到他们对歌的歌声,有独特的风味。
张东却谨慎起来,因为他感受到无数股强大的气息,似乎在连绵的山峰里面,居住着很多强大的存在。
“我们雄鹰族人喜欢住在山洞中,所以,很少到房屋。当然,也有部分人居住在房子中,但那是在我们雄鹰族最中心的位置——清水峡谷。”丁芳芳一边走,一边笑靥如花地介绍,“清水峡谷有五千多平方公里的面积,草儿青翠,花儿幽香,水儿清甜,非常美丽……”
旋即她唱起山歌来:“青翠的草原上,雄鹰在飞翔,花儿在飘香……”
歌声清脆,悦耳,如同泉水叮咚,如同黄鹂歌唱,如同百灵鸟在吐出最美的音符。
张东听得痴了,这样美丽的地方,才有这样美丽的姑娘,才有这样动听的歌喉。
一曲唱罢,丁芳芳娇笑着说:“东哥,前面就是我们雄鹰族的腹地,自古以来,都无人能攻打进去,我们雄鹰族一直超然物外,傲视世界。”
张东点头认同,在这样连绵无尽的山林之中,什么样的大军能够进来?即使进入,哪里又是修为高深数量众多的雄鹰族人的对手?
两人渐渐走到两座几乎连接在一起的高山脚下,却见一条曲曲折折的小道一路向上延伸进入了两山的夹缝之中,而夹缝上方的一块巨石上,龙飞凤舞雕刻着‘雄鹰’两个血红的大字。
“好字!”张东赞叹道。
“应该没有你写得好吧?”丁芳芳笑着问。
“虽然比不上我的字,但也相差不远,这两个字笔力雄浑,入石三分,气势浩大,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张东说,“这是雄鹰王写的吧?”
“嗯,是雄鹰王在三千年前写的。”丁芳芳的脸上浮出崇敬之色,正是因为有雄鹰王这样的强者,雄鹰族才能傲然独立于世界,无人敢于侵犯。
“雄鹰王是我的劲敌,但终究要败在我手。”张东嘴里喃喃,目中射出锐利的寒芒。
丁芳芳心中一颤,目中射出迷醉之色,说:“走吧,过了这两座山,前面的路就好走了,那时我们可以乘马。对了,东哥你骑过马没有?”
张东偏头着她眼眸中那一丝奇异的色泽,说:“你以为我没有骑过马,想我笑话?”
“没有,没有啊。”丁芳芳矢口否认,嘴角却微微地翘了起来,一丝调皮的笑容在她脸上绽放,“我只是担心你从马背上掉落,那就不好了。”
“等下我骑给你,如果我从马背上掉落,那我就那匹马扛到你们雄鹰族去。”张东说。开玩笑,自己获得了那么多人的记忆,岂能不懂得马术呢?江山四处挑战,用马代步是常事,刘一招也马术高超,游走天下治病,也是用马代步的。
“咯咯……”
丁芳芳花枝乱颤地娇笑起来,似乎到张东扛着一匹马走在山道上的搞笑场面。
两人加快了脚步,很快穿过了那个有数名雄鹰族高手把守的门户,进入了两山间的羊肠小道。
用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走出了这条小路。眼前豁然开朗,一条用青石板铺好的古道弯弯曲曲在山林中延伸。而此处养着几十匹骏马,两个放牧的雄鹰族老头对丁芳芳很恭敬。
两人各自骑上一匹高头大马,策马狂奔,用了两个小时就抵达了清水峡谷。
清水峡谷宽阔而又美丽,如同一个大草原,一眼望不到边际,部分开辟成田地,部分做了牧场,一排排木制的房屋矗立在峡谷边缘,精致美丽,带有一股浓浓的异族风情。
这里不到一点现代化的痕迹,没有电,没有车,更没有冒出浓烟的工厂。
张东深深吸入一口带有清香的空气,只觉神清气爽,山外的科技是发达了,生活也方便了,但却失去了太多太多。
策马来到一栋竹屋前,丁芳芳矫健地跳下马背,眼眸中全是欢喜之色,轻声说:“东哥,这就是我家。”
从门中奔出一个虎头虎脑大约六岁的小男孩,一眼到丁芳芳,就兴奋地大喊:“姐姐,你回来啦!”
他一跃而起,跳入了丁芳芳的怀中,用警惕的眼神着张东,说:“姐姐,他是谁?”
“虎子,他叫张东,姐姐的好朋友,快给张叔叔问好!”丁芳芳百花齐放地笑了。
“张叔叔好。”男孩很懂礼貌,奶声奶气地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