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的南域蛊术中,对于这样的蛊术介绍都是以红色文字书写的。
此时百合说这宅子以前有养尸人存在,众人脸色刹时就变了。
一旦宅子中曾出现过养尸人,就证明这宅子以前肯定是有问题的,并不是像协会的人所说的那般没有任何危险。
现在宅子前方路变了,手机连接不到信号,如今又有了危险,连养尸人都出现了,一进来还不到一小时就死了人,若是再呆下去,不得死更多人么?一想到这些,有人便小声的哭了起来,感到彷徨不知所措。
“招摇撞骗!”人群中沈春的声音响了起来,他的话音吸引了众人关注的目光,见不少人都盯着他看了,他才冷笑:“什么尸蛊不尸蛊的,都已经二十一世纪了,你们还相信这些有的没有的。”他说完,从自己背包中拿出一瓶矿泉水,三两下将瓶盖拧开了自己‘咕隆咕隆’将瓶里的水喝光了,这才壮着胆子朝胖和尚本来被烧的尸体处走了过去:“要我说,这种昆虫肯定是某种变异体之一,咱们带一只回去,好好化验,便能用科学的方法解释了。”
那胖和尚的尸体还在烧着,许多虫子堆积成了一座小山般,有些被烧焦了,有些在里头的还在蠕动。
众人都深怕这虫子活过来,大家逃不脱,他偏偏不怕死,还要去捉只虫子回去。
“你干什么?”庄天明看到沈春这举动,气得要死,伸手去捉他领口,这些虫子好不容易可以全部消灭了,偏偏沈春还要去留一只下来,他自己死了倒不打紧,可在场没有哪个愿意陪着他去死的,众人对他行为气得不行,庄天明这会儿双眼通红,拳头都握了起来,沈春拼命挣扎着:“面对未知生物,总有解决的办法……”
“真是无知者无畏!”百合摇了摇头,想起原主就喜欢了这样一个傻逼多年时间,她看也懒得看沈春一眼,直接朝他走过去,伸手拽住了他胳膊:“还有虫子没死,推他进虫堆里,等他被吃空时,我再将他烧个一干二净,免得这种傻逼连累我们!”
这样光明正大说杀人的方法,在场的竟然一个反对的人都没有。众人都恨深春刚刚无事生非,要去搅什么虫子,对他恨得要死,听到百合的话,为了防止沈春真将这些虫子弄出来,到时害了一群人,倒不如让他被虫子吃了,就像百合所说的,到时赏他一张符纸,将他烧得一干二净,到时神不知鬼不觉,这个地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与其让他连累别人,不如他去死,到时只要没人说,谁又知道?
开始庄天明还将沈春拽着,深怕他乱来,这会儿倒是将手松开了。
第1189章借体还魂姻缘(十四)
百合推着沈春往虫堆走,沈春吓得脸色都变了,他双脚死死吸在地上,十指脚趾头都撰了起来紧紧扣地,这会儿可不敢主动再往虫堆边走了,刚刚胖和尚以及王姐的下场他都是瞧在眼内的,那样一个强壮的男人,在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内就死了个干净,他取只虫子回去做研究,极有可能他会因为发现了这种怪异的生物而天下闻名,可他并不想要像胖和尚一样被虫子分食了。他拼命的抵抗挣扎着,想要将百合的手甩开,但百合看起来瘦瘦弱弱的,力气却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大,沈春挣扎了好几下,却根本挣扎不掉,反倒被百合推着往胖和尚的方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