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简宁掺了粗粮,爆炒了一只斑鸠,又用斑鸠肉丝和青菜做了一大锅汤,还算丰盛。
一只斑鸠三只鸡,吃天上飞鸟,享人间美味,一家人吃得心满意足。四只小银狐也不挑食,简宁把青菜肉汤拌在杂粮饭里煮成糊糊,它们居然一扫而光,吃得倍儿香。
但或许是血脉上的压制,四只银狐小崽子尽管才出生个把月,还肉乎乎萌哒哒的,可家里另外两只养生却瞪着它们,不敢靠近,眼神始终带有一点警惕。
简宁看在眼里倒也没犯愁,眼下还不用担心它们会互相伤害,她收拾了一下打算全家都去镇上逛逛,主要是把那张银狐皮卖掉,然后顺便考察一下镇上有几家酒坊,也捎带看看有没有别的可做的生意。
丁有田提议把剩下的一只斑鸠和两只野兔都拿去卖掉,简宁没同意。崽崽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再说兔油还能拿来炒菜,等多套些猎物二回再拿去镇上卖也不迟。
四小只还是头回跟着爹娘去镇上,一路上叽叽喳喳兴奋不已,你追我跑不知不觉走了一半路程,剩下一半路程二妞和三妞被简宁放进了她和丁有田背的背篓里。
到了镇上,四小只看什么都新奇,一会跑去这个摊前看看,一会又跑去那个摊前瞄瞄,简宁不时叮嘱别跑远,生怕被人贩子给拐去。
“前面街口转弯过去就是鼎盛酒楼。”丁有田指着前面告诉简宁,他们打算先去酒楼找老六丁有兴,让他帮着介绍买主。
“简娘子!”没等他们走到街口,迎面过来两个年轻公子,其中一个锦衣华服,看去气度不凡,他又冲丁有田揖了一礼,面上带着笑意,“丁兄。”
丁有田一眼认出是霍锦成,神态自若地回了一礼,老神在在地唤了声:“霍兄。”
他一身粗衣布服气势上却一点不输对方。
“阁下是……霍公子?”他换了身衣服,简宁愣怔一会才认出是在马家见过的黑衣人。
“正是在下。”霍锦成朗声一笑,随既介绍起身边同伴,“这位是杨兄,杨瑾瑜,普仁堂杨郎中的孙子,亦是在下的旧相识,几年未见,没想到在此地遇上。正打算寻处茶楼叙叙旧,不想又遇见简娘子一家,相请不如偶遇,今儿在下做东,不知简娘子和丁兄可否赏脸?”
简宁正要拒绝,丁有田却一口应承下来,“如此便叨扰了。”
既然他一口应下来,简宁有气也只能先憋着,主要他们跟人并不熟,又拖家带口的,她还不知道丁有田这么喜欢占便宜,悄悄瞪了他一眼。
丁有田明明看到了却装没看到,因为他心里有他的盘算,霍锦成通身的气派一看就是非富即贵,放着这样的人不宰天理不容!
杨瑾瑜对着简宁拱手揖礼道:“简娘子医术高超,在下佩服之至,昨日在下外出收购药草去了,今儿一回来就听太公说起简娘子,言谈间对简娘子赞不绝口。在下还想着哪日登门拜访一下,不想这么快就遇上,幸会,幸会!”
简宁见他一身淡雅青衣,言谈举止间隐带有淡淡的矜贵之气,站在鲜衣怒马的霍锦成边上非但没有相形见绌,反衬得自身温润如玉,心中对他颇有好感,于是微微一笑道:“太公谬赞了。”
杨瑾瑜和霍锦成自幼便相识,他曾做过太子的陪读,霍锦成的父亲是太傅,他自己父亲则是朝廷言官,两家一向交好。他父亲一心想他能走科举之路,但他无心仕途,反而醉心医术,这几年一直窝在小镇上跟在他祖父身边历练。
他对自己祖父都赞不绝口的人,自然十分敬佩,也存了讨好结交之心,去茶楼的路上见简宁抱起三妞,于是主动抱起二妞,霍锦成看在眼里暗对他挤了下眼,知道他动了拜师的念头。